(加影13日訊)日前一名司機被指因開車時看手機,導致轎車猛撞數輛停在路邊停車位的車子,不過加影警方調查後否認此說法,並證實肇禍原因是因為司機突然陷入“微睡眠”(Microsleep)所致。
加影警區主任莫哈末再益助理總監發表文告指出,警方調查顯示,肇禍司機的肇禍原因是因為“微睡眠”,而並非早前網民所知的“使用手機”及“開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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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肇禍司機在事發當天(9日)前往TTDI Groove商業區送貨後,準備開車返回附近住家,結果在途徑該商業區1/2路時突然陷入微睡眠,導致轎車駛入反方向車道並撞及5輛停在停車位的轎車。
“這起車禍導致5輛車遭撞,另有一名清道夫因遭汽車碎片集中而受傷;他已被送往加影醫院接受治療。”
他說,除了肇禍司機,其他的涉案車主也一再同日下午4時報警,警方已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3(1)條文,展開調查。
據瞭解,微睡眠是指人在突然陷入幾秒鐘或半分鐘不到的睡眠時間,在這期間對處於無意識狀態,對感官知覺不會有所反應;警方及衛生部也多次提醒公眾在開車時應注意及防範“微睡眠”,並在感到疲累時停下休息,以免突然陷入微睡眠,導致轎車失控而發生不愉快事件。
根據早前報導,一名司機被指在駕駛途中使用手機,結果一連撞上數輛停在TTDI Groove商業區停車位的轎車,有不少網民指責肇禍開車使用手機及開快車,才會導致車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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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公共健康曾發文提醒公眾,在開車趕到疲累時應該停下來休息,以免身體突然陷入微睡眠而釀禍。(取自Public Health Malaysia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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