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卫生部联合市政局及警方昨晚在市内展开取缔“禁烟区抽烟”的大规模行动,5个小时内援引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向违例的烟客共开出125张罚单,罚款总额高达3万1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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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布城卫生部及联邦直辖区卫生局主导的110人检举大队,成员包括市政局及警方,取缔地点为食肆、购物商场、公园及有遮篷的行人道,行动由傍晚6时开始至晚上10时结束。
据率队的卫生部副总监(公共卫生)拿督诺阿雅蒂医生说,其部门重视在禁烟区抽烟的投诉,特别是在食肆经常发生,这类违例抽烟事件也在社交媒体流传,鉴此,当局会在全国各州展开执法行动。
她强调,卫生部的执法行动并非要处罚抽烟者,旨在避免抽烟者的不良习惯波及周边被迫吸二手烟的人士,引发併发症。
“根据国际专家研究所知,抽吸电子烟也会危害到周边人士,鉴此,抽烟及抽吸电子烟者,受促根据卫生部推介的治疗方式来戒烟,他们可通过网站 www.jomquit.com 进行注册寻求戒烟服务。
“今晚被开罚单的抽烟者,以本地人居多。“
她说,今晚开出的125张罚单中,第11(1)(d)条例(食肆)有34张、第11(1)(e)条例(在公共交通工具或公共车站)18张、第11(1)(n)条例(购物商场)44张、第11(1)(w)条例(公园)21张及第22条例(有遮篷的行人道)2张。
“此外,第12(1)(b)条例(业者无法确保无人在店内抽烟,允许水烟)4张,第13(1)条例(让未成年者在店内抽烟)1张,以及第14(1)条例(没有禁止未成年者抽烟的告示牌)1张。“
她说,在第11、第12及第22条例下开出的罚单,罚款均为250令吉,至于第13条例与第14条例,罚款分别为50令吉及500令吉。
检举队伍昨晚在吉隆坡城中城公园与阿罗街的取缔行动中,先后发生一名阿拉伯籍遊客及印裔男子因违例抽烟与执法官口角的小插曲,所幸在警员调解下,执法官最终顺利开出罚单。
另一方面,诺阿雅蒂指出,卫生部去年在全国各地共展开1万2773项取缔行动(共开出罚款总额760万令吉的3万零648张罚单),至于今年首至3月份,则有4113项取缔行动(共开出罚款总额330万令吉的1万3331张罚单)。
她说,去年在食肆违例抽烟的最高宗数5个州属,分别为雪兰莪州(6414张罚单)、柔佛州(3095张罚单)、彭亨州(2935张罚单)、霹雳州(2808张罚单)及槟州(2725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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