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于2016年和中国签署大型基础设施的高价合约,以换取中国政府帮他偿还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高额债务,这些付款都是通过科威特数个银行户头来进行,以掩盖真实意图。
报导引述科威特法庭文件
《The Edge》财经周刊引述科威特的一份法庭文件指出,纳吉当年签署的高价合约之一,即是东海岸铁路计划(EC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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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说,纳吉当年指示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向马来西亚经济行动委员会提呈计划书,并以450亿至550亿令吉的成本实施ECRL计划,但SPAD基于该过程不是通过公开招标进行而提出反对。
报道指出,由于该委员会提出反对,因此纳吉试图通过建立新的机构,以符合监督他所建议的项目。
法庭称刘为纳吉同伙
报道表示,涉嫌一马公司丑闻洗钱案的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今年3月在缺庭下被科威特法庭判处监禁10年,数名人士包括科威特前酋长谢赫萨巴赫的儿子也被判入狱。
报道说,根据科威特法庭文件中提到刘特佐的角色,法庭称他为纳吉的“同谋”(accomplice),即这项拟议交易的幕后策划者之一。
报道指出,刘特佐是与另一名伙伴哈末阿里哈山一同策划洗钱项目,以掩盖1MDB在2016年开始就不断膨胀的债务。
报道引述法庭文件表示,刘特佐带着科威特前酋长的儿子签发入境签证前往科威特,并在当地会见另外两名被告巴查尔基万和沙勿阿都拉。
“会面地点是在谢赫萨巴赫的阿卜杜勒农场,他们计划在科威特境内进行与1MDB投资铁路和油气管道项目有关的洗钱活动。”
报道说,刘特佐向他们提供上述公司、机构和个人的名称和银行账户方式,并在犯罪时将上述项目有关的资金转至Comoro Gulf Trading 银行账户以及隶属于谢赫萨巴赫、哈末阿里、巴查、沙勿阿都拉的承包公司。
报道说,谢赫萨巴赫指示成立由哈末里管理的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名为Al-Asbah国际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科威特分行开设了银行账户,并作为接收资金的管道。
报道说,为了使交易具有合法性,谢赫萨巴赫与巴查所拥有的公司还签署了一份沥青和钢铁材料供应合约。
刘委2秘书确保马中签约
报道指出,刘特佐是科威特法庭诉讼的第5名被告,他利用其影响力委任两名同伙担任马中高影响力战略经济委员会(MCHISEC)的秘书,以确保马来西亚和中国签署协议。
“当中的协议涉及ECRL和石油管道建设项目,包括从巴生港至瓜拉吉打的石油管道及跨沙巴天然气管道。其他项目包括建造吉隆坡至曼谷高铁、多产品管道及将纳闽岛开发成离岸银行和旅游中心。”
报道说,受委为MCHISEC秘书的两人分别为Jerome Lee Tak Loong及Terrence Geh Choh Heng(皆译音),他们必须确保马中政府签署ECRL和天然气管道项目的协议。
纳吉设MRL管理东铁项目
报道表示,纳吉当时为财政部长,他也成立马来西亚铁路衔接公司(MRL)来管理和实施ECRL项目,而中国交通建设(CCCC)则被指定为承包商。
报道说,由纳吉所领导的内阁准备了一份备忘录,以批准ECRL协议及耗资550亿令吉的石油管道项目。
“中国进出口银行(China-Exim Bank)同意为该项目提供资金,根据纳吉于11月份访问中国时签署的协议,他签署了刘特佐所提出的项目,而财政部同意透过分阶段拨款方式分配资金,为ECRL项目购买土地。”
报道指出,MRL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达成协议,后者同意提供高达项目成本85%的贷款,而大马政府将通过发行伊斯兰债券和债券来提供剩余的15%。
报道表示,SRC国际有限公司(一马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了苏里亚策略能源资源有限公司(SSER),并交由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CPP)实施天然气管道项目,而中国进出口银行再次同意为该项目提供高达85%的资金。
报道说,作为项目的担保人,大马政府同意SSER向CPP支付余额15%的预付款作为对价,而剩余的SRC债务也将被CPP收购。此外,大马政府需承担为该项目购买土地的费用。
报道表示,根据科威特法庭,CCCC通过其在香港的两家子公司—多元策略投资有限公司(MSIL)和 True Dragon地产有限公司(TDPL),将与上述项目有关的贷款资金转移到科威特的两家公司。
报道指出,根据大马刑事法典和总检察署所阐明,这些资金是通过行贿和受贿非法取得,属于盗窃和诈骗罪,并损害大马利益。
报道表示,法庭声称受害者是财政部和大马政府拥有的MRL和S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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