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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17pm 15/05/2023

非法偷电

出租屋子

电费户头没换名

非法偷电

出租屋子

电费户头没换名

缴还7千还背上偷电指控 黄保国被国能追讨1.3万

(八打灵再也15日讯)但电费户头没换租户名,马来西亚中医师暨针灸联合总会(医总)总会长黄保国背上国能偷电指控,被追讨逾1万3000令吉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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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保国近日来接获国能寄来的律师信,被指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21年8月13日期间,在隆市一间排屋涉嫌,因而被追讨1万3415令吉95仙的电费损失。

他今日接受本报电访时说,除了背负这笔电费损失以外,他还被要求承担相关指控的律师费和缴纳罚单,惟迄今为止,国能尚未进一步通知,故他还未能确定,还需要支付多少金额摆平此事。

租屋

他以“无妄之灾”形容这起事件,因为相关排屋单位是他长期租给别人,直到2021年出售,才发现租户竟然欠下高达逾7000令吉的电费,而该名租户早已逃之夭夭,不见踪影。

他坦言自己在此事犯下疏忽行为,即在出租给该名租户期间,没有检查有关排屋单位的电表和电费,也没有把电费户头的名字换去租户名字,以致他需要为自己名下的电费户头承担责任,背上逾万令吉的罚款。

“冤枉的是,当年出售该单位,需要缴付7000令吉的电费欠款时,国能并没有告知我,该单位的电表被动手脚,需要支付1万3000令吉的罚款,导致如今还需要缴付罚单和面对提控,花费大笔款项解决此事。”

缴清两年后被指偷电

他说,他出售有关单位给新买家时,已缴付这笔电费欠款,未料到两年后才收到国能寄来的律师信,被指控偷电。

黄保国表示,从这起事件上,他也了解到把出租单位的电费户头换成租户名字的重要性,由租户承担电费责任,即便是电表被动手脚,也与屋主没有关系。

他也对租户拖欠7000令吉的电费欠款,没有被国能断电一事感到疑惑,并指租户至少有超过半年的时间没有缴付电费欠款,但却没有被国能采取行动。

他说,经过与国能进行磋商后,允许他以18个月分期付款的方式缴付相关罚款,每月支付700令吉左右。

隆市一间排屋涉嫌非法偷电,因而被追讨1万3415令吉95仙的电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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