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6日訊)如果借貸者不還錢,擔保人又過世了,擔保人的家屬需承擔責任?
執業律師陳燕鴻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指出,擔保人和擔保人家屬是兩個不同的個體,所以家屬是不需要為死者身前因擔保欠下的債務負上責任,除非擔保人死後留下遺產,並由家屬所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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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補充,若是擔保人家屬繼承遺產,那麼債主就有權力向家屬追討欠款。換言之,在此情況下,家屬就得為擔保人身前的債務負上責任。
沒遺產就不必負責
“家屬(遺產繼承者)需用死者留下的遺產來替死者償還債務;不過,若遺產不夠還清債務,也跟家屬無關。
“如果擔保人沒有留下遺產,那麼家屬是不需要為死者的債務負上責任的。”
陳燕鴻提醒民眾,若要當擔保人,必須做好心理準備,即借貸者沒有償還貸款的話,本身有義務承擔這筆債務。
“擔保人的目的,就是借貸者不夠公信力,才讓債主覺得需要擔保人。任何人要當擔保人,就必須明白所需承擔的後果。”
詢及遺產接管者能否就借貸者不還錢一事進行起訴時,他說,這取決於擔保人和借貸者之間有沒有簽署協議,以及協議中是否有闡明是“有條件”還是“無條件擔保”。
已故父親擔保 債主追上門
有網民透過社交媒體求助,指本身和家人在父親過世後,才知道父親在世時幫朋友的孩子當教育貸款的擔保人。
他說,最近收到校方的來函通知,指借貸者拖欠多達3萬令吉款項未還,要向擔保人追討這筆款項,讓他們一家人不知所措。
不少網民對家屬需為已故擔保人扛下債務責任提出疑問,有者還奉勸民眾不要隨意當擔保人。
針對上述個案,陳燕鴻認為,擔保人家屬必須向校方搞清楚情況,以釐清校方是要向誰採取法律行動。
根據事主的帖文,其父親在世時,曾經幫一名朋友的孩子當瑪拉工藝大學教育貸款的擔保人,直到最近收到大學的來函,才得知原來借貸者一直沒有償還貸款。
事主說,其父親因此差點被該大學列入黑名單,而在過去4年,父親已幫借貸者償還了部分貸款。
不過,擔保人的家人最近再收到大學來函指借貸者拖欠多達3萬令吉,信函也表明,校方將採取法律行動。
事主在貼文中沒有明確說明校方要向誰採取法律行動。他說,本身已經聯絡有關借貸者,但是對方沒有給予回應。
“錢不是我們借的,再說,我們最近才知道(父親)當擔保人的事,我們可以做些什麼來解決這問題?”
電視臺主持人阿末法德里(Fedtri Yahya)在推特發佈該網民的求助帖文,並寫道:“針對此案,擔保人的家屬有權為自己辯護嗎?或是對借貸者採取法律行動?可以不用還錢嗎?”
網民也紛紛留言提出看法。不少網民建議事主尋求律師的幫助,有者提醒說,無論借貸者是不是自己的至親,若要當擔保人,首先必須確保自己有償還的能力。
有網民建議事主回函校方,指擔保人已經過世,再看校方如何回覆,並且附上借貸者最新的資料,比如最新的住址、電話號碼等等,方便校方向借貸者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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