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3:56pm 16/05/2023

赛夫丁

非穆斯林

阿拉

赛夫丁

非穆斯林

阿拉

“允非穆用‘阿拉’字眼”撤回上诉 内长:根据民事行政角度行事

撤“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上诉案 赛夫丁:根据民事行政角度行事
赛夫丁说,所谓行政方式,只是指归还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材光碟予起诉人,与“阿拉”字眼的使用无关。(蔡伟传摄)

(布城16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今日说,联邦政府撤回对“允许使用‘’字眼”的上诉案,是由于有关裁决是基于民事和行政角度,阿拉字眼的使用最终必须依据1986年的内阁决定。

他说,所谓行政方式,只是指归还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材光碟予起诉人,与“阿拉”字眼的使用无关。

ADVERTISEMENT

他是今日在出席移民局的卓越服务奖颁奖和开斋节开放门户活动后,特别就此课题,作出说明。

他说,吉隆坡高庭的裁决,是根据民事和行政方式,即关于光碟被充公,而不是根据神学(teologi)角度,或涉及阿拉字眼的使用。

“这是因为法院本身的功能不适合决定特定的宗教事务,吉隆坡高庭法庭在2021年3月10日的判决清楚是基根据行政方式,并没有触及阿拉字眼的使用,这也与联邦法院于2014 年在天主教吉隆坡总教区总主教起诉内政部长一案的裁决相符。”

有鉴于此,他说,政府才决定不继续上诉。

“政府不继续上诉的是根据个案基础而做,不影响目前正在法庭诉讼中的每个案件的事实。”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