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指出,內政部將採取措施研究和更新更全面的指令,來處理阿拉字眼”、“Baitullah”(真主之家)、“Kaabah”(伊斯蘭教麥加聖堂)和“Solat”(祈禱)等詞的使用問題,以符合大馬多元民族和宗教社會的利益,以及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的出版物材料的監督和更有效的控制。
他說, 在上訴申請程序進行期間,內務部也仔細研究了高庭於2021年3月10日的判決,發現1986 年 5 月 19 日的內閣決定和內政部在1986年發生的行政指令出現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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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今日在出席移民局的卓越服務獎頒獎和開齋節開放門戶活動後說,內政部更為關注公共秩序,聯邦憲法第11和第5條款規定,宗教自由不允許任何違反公共秩序、公共衛生或道德有關的普通法的行為。
“內政部承諾持續按規定對不時危害或可能危害公共秩序的出版物進行監督管理,以防止危害公共秩序因素的傳播,這是根據 1984 年印刷和出版法(2012年修訂)以及聯邦憲法第11條來落實。”
他說,內政部重申,根據聯邦憲法第11(1)條和第11(4)條款,即使人人有宗教信仰和實踐宗教的權力,但仍受聯邦∕州法律的約束,控制或限制其他宗教教義或信仰在穆斯林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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