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訊)高庭裁決非穆斯林可使用“阿拉”字眼,總檢察署撤回上訴一事,前首相署宗教事務部長祖基菲裡指出,此事攸關所有穆斯林,希望昌明政府和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儘快給出答案。
祖基菲裡昨天在其推特上發文表示,全國伊斯蘭商議委員會(Jawatankuasa Muzakarah Majlis Kebangsaan)在2008年已決定“阿拉”字眼是宗教和穆斯林特有的聖詞,不能使用或等同於其他非伊斯蘭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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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2021年重新上訴此案的決定是為了維護柔佛蘇丹陛下和雪蘭莪蘇丹陛下的命令,即聯邦政府重新上訴高等法院的決定。為了這件事,國家伊斯蘭事務理事會(MKI)付出很多努力,與非政府組織多次會面,並涉及許多專家、教育人士提供文書意見。”
祖基菲裡憶述,在他擔任宗教事務部長時,針對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訴再次被提起。除了“阿拉”一詞,另三個字眼“Baitullah”(真主之家)、“ Kaabah”(伊斯蘭教麥加聖堂)、“Solat”(祈禱)仍然屬於馬來西亞伊斯蘭教徒的所有。他曾在首相署會議中辯論,上一屆政府的內政部也提交了上訴通知。
吉隆坡高庭於2021年3月10日裁決,基督教徒有權出於宗教和教育目的,使用“阿拉”一詞。政府和內政部隨後針對高庭的裁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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