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社会

|
发布: 5:31pm 16/05/2023

性虐待

性虐待

​涉性虐及拍摄2亲子 母被控4罪不认罪

​涉性虐待及拍摄2亲子 母亲被控4罪状
母亲涉嫌性虐待12岁和14岁的儿子并拍下视频,昨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马新社图)

(巴生16日讯)涉嫌12岁和14岁的儿子并拍下视频的33岁母亲,昨日被带上法庭控4罪状,惟她皆否认有罪。

女被告面控聆听4项控状后,在地庭法官莎菲拉面前否认有罪。

ADVERTISEMENT

马新社报道,根据第一和第二项控状,被告分别被控对12岁和14岁的儿子实施性虐待,以性为目的吸吮两名儿子的私处。

第三项控状中,作为亲生母亲的被告,被控性虐待14岁的儿子,要求儿子将生殖器官插入她的生殖器官内。

这三起案件皆于2022年11月晚上8时左右,在被告位于瓜拉雪兰莪本查亚南区Johan Court ,Alam Perdana的住家中发生。

根据第一和第二项控状,被告抵触 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和第16(1)条文。一旦罪成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根据每项指控落实鞭刑。

至于同一法令第16(1)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则可被判处不超过5年监禁和两次鞭刑。

至于第四项控状,被告涉嫌于2022年2月17日至18日,凌晨2时左右,在双溪毛糯Taman Sri Pristina一家酒店,指导并拍摄儿童色情视频。

被告在控状下被控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5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处不超过30年监禁和鞭笞至少6下。

法官莎菲拉不允许被告保释外出,表示四项指控皆为严重的罪行,可能会打扰受害者、证人,并有可能试图逃跑,并择定在6月26日继续审理案件。

另外,案件的控方为主控官为努鲁依扎蒂和诺阿芸妮副检察司,而被告则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为其辩护。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