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6日訊)涉嫌性虐待12歲和14歲的兒子並拍下視頻的33歲母親,昨日被帶上法庭控4罪狀,惟她皆否認有罪。
女被告面控聆聽4項控狀後,在地庭法官莎菲拉麵前否認有罪。
ADVERTISEMENT
馬新社報道,根據第一和第二項控狀,被告分別被控對12歲和14歲的兒子實施性虐待,以性為目的吸吮兩名兒子的私處。
第三項控狀中,作為親生母親的被告,被控性虐待14歲的兒子,要求兒子將生殖器官插入她的生殖器官內。
這三起案件皆於2022年11月晚上8時左右,在被告位於瓜拉雪蘭莪本查亞南區Johan Court ,Alam Perdana的住家中發生。
根據第一和第二項控狀,被告牴觸 2017年性侵兒童罪案法令第14(a)條文和第16(1)條文。一旦罪成在該法令第14(a)條文下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以及根據每項指控落實鞭刑。
至於同一法令第16(1)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則可被判處不超過5年監禁和兩次鞭刑。
至於第四項控狀,被告涉嫌於2022年2月17日至18日,凌晨2時左右,在雙溪毛糯Taman Sri Pristina一家酒店,指導並拍攝兒童色情視頻。
被告在控狀下被控牴觸2017年性侵兒童罪案法令第5條文,一旦罪成,將被判處不超過30年監禁和鞭笞至少6下。
法官莎菲拉不允許被告保釋外出,表示四項指控皆為嚴重的罪行,可能會打擾受害者、證人,並有可能試圖逃跑,並擇定在6月26日繼續審理案件。
另外,案件的控方為主控官為努魯依扎蒂和諾阿芸妮副檢察司,而被告則沒有委任代表律師為其辯護。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