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高庭法官诺碧阿里芬所说的,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社群早在400多年前已开始使用“阿拉”这个字眼,并没危害公共秩序。这点是不能被忽略的,同时也说明了当时马哈迪政府“避免误解”的理由,根本就是不成立的。相反的,正是这样的一个禁令,才是吹皱一池春水的始作俑者。
尽管过程繁琐且冗长,惟最终人们还是等到了政府撤回高庭宣判非穆斯林可用“阿拉”字眼判决的上诉。据报道,代表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法律顾问,已于4月18日提交了终止上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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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打从1986年,马哈迪政府发布指令,以维护公共秩序为由和避免穆斯林和基督徒之间的误解,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到2008年来自砂拉越的基督教徒吉尔艾琳挑战用“阿拉”字眼案开始,迄今已然超过35年的漫长岁月。
上诉人即内政部长和政府,宣布不打算继续处理2021年3月12日提交的上诉通知,并要求全面撤回此上诉,不予指定费用。其实早在这之前,高庭法官诺碧阿里芬就曾经说过,政府在1986年下令禁止基督教刊物使用“阿拉”字眼,是违宪和无效的。有经过那段日子的人都会知道,当年马哈迪政府做出那样的禁令,美其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避免穆斯林和基督徒之间的误解”,但实际上是为政治服务。
80年代后期,是马哈迪为巩固政权而动作连连的时间段。从关闭报馆、逮捕华教人士,再到开除法官、干预司法程序,于今重新审视,没有一样是行之有道的。当然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亦是如此。从吉隆坡高庭于2021年3月10日裁决,基督教徒有权出于宗教和教育目的,使用“阿拉”一词,我们可以很轻易的就明白个中问题了。随后政府和内政部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也只不过萧规曹随的无意识动作。不外乎是十多年的官司打下来,最高统帅的首相没有特别指示,又适逢国内政局纷扰,再加上马哈迪复出,并且又二度任相,那么他当时做出的决定,当然就更加不可能有什么变化。
其实过去十数年的法庭判决,从高庭到上诉庭,都认同“基督教徒有权出于宗教和教育目的使用“阿拉”一词”的审判。上诉庭更是批准吉尔艾琳所提出的“反起诉”,谕令高庭针对基督徒是否可使用“阿拉”字眼作为教材的课题进行聆审。
我们很欣慰司法机构在这个案件上的独立自主,整个案件其实就是一个莫须有。诚如高庭法官诺碧阿里芬所说的,沙巴和砂拉越的基督徒社群早在400多年前已开始使用“阿拉”这个字眼,并没危害公共秩序。这点是不能被忽略的,同时也说明了当时马哈迪政府“避免误解”的理由,根本就是不成立的。相反的,正是这样的一个禁令,才是吹皱一池春水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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