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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18am 17/05/2023

慕尤丁

联邦政府

阿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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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法庭处理“阿拉”案 慕尤丁:“我曾拒绝行动党寻求庭外和解建议”

应交法庭处理“阿拉”案 慕尤丁:“我曾拒绝行动党寻求庭外和解建议”
慕尤丁透露自己担任内长时,行动党部长曾要求内政部就砂拉越基督徒吉尔爱尔兰挑战禁用“阿拉”字眼一案,寻求庭外和解,被他拒绝。(档案照)

(八打灵再也17日讯)国盟主席兼土团党总裁丹斯里对于撤回对“允许非穆斯林使用‘’字眼”上诉案的决定深表遗憾,并认为政府应该更小心处理涉及穆斯林敏感性和公共利益的课题。

他今日发文告说,在政府做出任何政策决定之前,此案应该交由法律程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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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如果上诉庭程序完成之后,有关决定依然对政府不利,那幺政府可以修改现有法律,以保障社会的和谐关系、实现多宗教社区和维护公共秩序。

他忆述,自己在希盟执政时期出任内政部长,当时行动党部长曾要求内政部就砂拉越基督徒吉尔爱尔兰挑战禁用“阿拉”字眼一案,寻求庭外和解。

“我不同意这个要求,因为庭外和解的意思指的是内政部撤回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材光盘。”

他说,当时内政部的立场是,这起案件必须根据法庭的裁决和法律程序进行。

他表示,内政部当时的论点之一,即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出版物会引起穆斯林的焦虑,并可能对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他指出,高庭于2021年批准吉尔爱尔提出司法审核申请时,国盟政府也认为必须将此案带到上诉庭。

“在任何法庭案件中,若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满,他们都可以将案件带到更上一级的法庭上诉,这是常见的做法。“

他说,上诉的决定也符合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和雪州苏丹沙拉弗丁殿下的谕令。

他表示,国家元首陛下是吉隆坡、纳闽和布城的伊斯兰教领袖,马来统治者则是各自州属的伊斯兰教领袖。因此,在这起事件上,政府必须尊重马来统治者的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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