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7日讯)玻璃市州务大臣莫哈末苏克里认为,各造应更谨慎和小心处理非穆斯林使用“阿拉”(Allah)字眼,以确保维持我国的社会和谐。
他个人不赞同其他宗教使用“阿拉”字眼,尤以其他宗教的圣经,因为这是伊斯兰的专用词,尽管在多元宗教的国家里,伊斯兰也提倡宗教宽容,唯不允许非穆斯林滥用、侮辱“阿拉”这个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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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宗教事务属于各州的权限,非穆斯林是否禁用“阿拉”字眼也由州宗教最高领袖决定和颁布,而吉打苏丹端姑沙烈胡丁殿下已发出御令,玻州拉惹殿下则尚未有任何相关御令。
他今日在加央市议会操场,出席配合玻州拉惹80岁华诞举办的“全民运动”时,回应媒体的提问。
苏克里说,他在砂拉越教书时,也和很多基督教徒朋友学习,掌握一些基督教的基本知识和认知,不会互相冒犯,当时也没有听说非穆斯林包括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
“我们应该互相尊重各宗教,特别是作为官方宗教的伊斯兰,彼此间抱持宽容以待的态度,才能在和谐的社会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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