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7日讯)土团党宣传主任拿督拉查里指出,内政部撤回对“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诉案,可被视为政府干预国家司法体制。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党对于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领导的昌明政府在这方面所作出的决定,深感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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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政府违反了柔佛和雪州苏丹作为各州伊斯兰宗教领袖所下达的谕令,这两个州属的苏丹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这也是政府此前就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的基础。
吉隆坡高庭于2021年3月10日裁决,基督教徒有权出于宗教和教育目的,使用“阿拉”字眼。政府和内政部随后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但政府和内政部如今已改变初衷,撤回上诉。
拉查里指出,内政部还修订了全国伊斯兰商议委员会的决定,该委员会在2008年已决定“阿拉”字眼是穆斯林特有的圣词,不能使用或等同于其他非伊斯兰宗教。
“阿拉”字眼被列为穆财产
他说,大马伊斯兰发展局与一众宗教司、全国伊斯兰商议委员会、学者以及非政府组织会面,就“阿拉”字眼一事达成协议,需要将“Kalimah Allah”(阿拉字眼”、“Baitullah”(真主之家)、Kaabah”(伊斯兰教麦加圣堂)和“Solat”(祈祷)列为马来西亚穆斯林的财产。
拉查里指出,首相昨日发表“这特别针对砂拉越(因为)我们了解砂拉越不受国家决定的约束”的声明,这并不能适用于马六甲、槟城或雪州。
斥为获砂沙支持背弃宗教
“这声明相当肤浅,因为砂拉越是马来西亚的一部分,伊斯兰是联邦宗教,而砂拉越伊斯兰宗教理事会是在国家元首的庇护下存在。”
他认为,内政部的决定和首相的声明是一个令人困惑的“绝望之举”,甚至是愿意背弃宗教领袖,以避免砂拉越和沙巴撤回对昌明政府的支持。
“有了政治决定,我相信首相也有望在不久后的6州选举中获得非马来穆斯林选民的最大支持,以支持希盟继续执政。”
他说,有鉴于此,该党敦促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纳因莫达表达明确和坚定的立场,以捍卫在马来统治者谕令下作出的所有努力,确保“Kalimah Allah”、“Baitullah”、“Kaabah”、“Solat”以及其他事物的课题继续根据宪法的规定在马来西亚得到捍卫,且大多数人民是穆斯林。
他指出,该党认为,内政部长没有“权利”在不参考陛下,州伊斯兰宗教委员会以及全国伊斯兰商议委员会的情况下做出撤回上诉的决定,这些委员会有权决定伊斯兰在马来西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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