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7日訊)土團黨宣傳主任拿督拉查裡指出,內政部撤回對“允許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訴案,可被視為政府幹預國家司法體制。
他今日發文告指出,該黨對於首相拿督斯里安華領導的昌明政府在這方面所作出的決定,深感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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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政府違反了柔佛和雪州蘇丹作為各州伊斯蘭宗教領袖所下達的諭令,這兩個州屬的蘇丹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這也是政府此前就高庭的裁決提出上訴的基礎。
吉隆坡高庭於2021年3月10日裁決,基督教徒有權出於宗教和教育目的,使用“阿拉”字眼。政府和內政部隨後針對高庭的裁決提出上訴。但政府和內政部如今已改變初衷,撤回上訴。
拉查裡指出,內政部還修訂了全國伊斯蘭商議委員會的決定,該委員會在2008年已決定“阿拉”字眼是穆斯林特有的聖詞,不能使用或等同於其他非伊斯蘭宗教。
“阿拉”字眼被列為穆財產
他說,大馬伊斯蘭發展局與一眾宗教司、全國伊斯蘭商議委員會、學者以及非政府組織會面,就“阿拉”字眼一事達成協議,需要將“Kalimah Allah”(阿拉字眼”、“Baitullah”(真主之家)、Kaabah”(伊斯蘭教麥加聖堂)和“Solat”(祈禱)列為馬來西亞穆斯林的財產。
拉查裡指出,首相昨日發表“這特別針對砂拉越(因為)我們瞭解砂拉越不受國家決定的約束”的聲明,這並不能適用於馬六甲、檳城或雪州。
斥為獲砂沙支持背棄宗教
“這聲明相當膚淺,因為砂拉越是馬來西亞的一部分,伊斯蘭是聯邦宗教,而砂拉越伊斯蘭宗教理事會是在國家元首的庇護下存在。”
他認為,內政部的決定和首相的聲明是一個令人困惑的“絕望之舉”,甚至是願意背棄宗教領袖,以避免砂拉越和沙巴撤回對昌明政府的支持。
“有了政治決定,我相信首相也有望在不久後的6州選舉中獲得非馬來穆斯林選民的最大支持,以支持希盟繼續執政。”
他說,有鑑於此,該黨敦促首相署(宗教事務)部長拿督納因莫達表達明確和堅定的立場,以捍衛在馬來統治者諭令下作出的所有努力,確保“Kalimah Allah”、“Baitullah”、“Kaabah”、“Solat”以及其他事物的課題繼續根據憲法的規定在馬來西亞得到捍衛,且大多數人民是穆斯林。
他指出,該黨認為,內政部長沒有“權利”在不參考陛下,州伊斯蘭宗教委員會以及全國伊斯蘭商議委員會的情況下做出撤回上訴的決定,這些委員會有權決定伊斯蘭在馬來西亞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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