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時任十五碑警區助理警監王成強不認同馬大時任校長拿督阿都拉欣沒有在臺上留意到馬大新青年前主席黃彥鉻在畢業典禮舉牌抗議的舉動,
他今天在法庭針對黃彥鉻涉嫌侮辱馬大校長案供證時,根據辯方律師沙斯德溫展示黃彥鉻在畢業典禮上舉牌抗議的閉路電視視頻,表示不認同校長沒有留意到黃彥鉻在畢業典禮上舉牌抗議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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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舉牌抗議是否影響了典禮的流程,他指出,畢業典禮流程照樣進行。
接著,沙斯德溫展示由臺下學生拍攝的舉牌抗議視頻畫面,王成強認同典禮的背景音樂過於大聲,也從視頻聽到(對抗議舉牌)有歡呼聲。
認為整體調查完整
有關王成強在之前的供詞提及其調查成果,是根據社交媒體網民的留言、流傳的影片、部分證人口供等得出黃彥鉻抗議的結果,為此沙斯德溫提出有關臉書視頻的留言是否有可能是假帳戶所為的問題,王成強認為有這個可能性,但此案沒有必要對此調查,而要針對假帳戶調查則需向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申請。
“我認為這起案件的整體調查是完整的。”
此外,該畢業典禮也收到兩份警方投報(校外集會)和3份公眾針對黃彥鉻在畢業典禮上舉牌抗議的投報,法庭也被告知投報者沒有一人是典禮的嘉賓。
尚有3證人待供證
另一名辯方律師張嘉恩說,目前案件尚有3位證人要供證。
案件擇定在6月15日、16、22及23日續審。
黃彥鉻被控於2019年10月14日約早上10時在馬大DTC大禮堂舉行的第59屆畢業典禮上,高舉寫下“#拒絕種族主義#校長下臺”的紙牌,當時他也在場高呼“拒絕種族主義!校長下臺!這是馬來西亞土地!”,故意羞辱馬大校長,讓人遷怒於後者和該典禮的嘉賓,而他明知道有關憤怒情緒會破壞公共安寧,牴觸刑事法第504(蓄意侮辱及破壞公共安寧)條文,一旦罪成,可面臨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推事庭在今年4月5日宣判,黃彥鉻在2019年馬大畢業典禮上蓄意侮辱阿都拉欣的表罪成立。案件目前進入自辯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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