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今日說,“阿拉”字眼使用的課題是“情緒課題”,政治人物若要在即將來臨的州選舉玩弄此課題,就需要負起責任。
他提醒,當你想撈取政治利益時,切勿背棄事實真相。
ADVERTISEMENT
法庭不曾裁決宗教事務
他重申,法庭在“阿拉”字眼使用課題上,從來不曾裁決宗教事務,這是行政指令和內閣決定自相矛盾的課題。
他說,他的職責是說明此案的案情真相,因此,他促請所有的政治人物對此承擔責任。
他是在針對此課題可能在州選被挑起問題,如是回應。
他說,1986年的內閣指示清楚闡明不能使用“阿拉”字眼,除非封面有內政部的批准印章,而一直以來也從未有文件取代這項決定。
“問題在於執法單位是根據行政指令來執法,這是矛盾出現之處,也是高庭法官提出的問題。”
針對那個部門會負責起草提呈給統治者理事會的建議問題,他表示內閣會尚未決定由哪個部門來起草加強政策執行的問題。
他說,雖然權力來源的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是由內政部監管,但最終的起草單位較後由內閣決定。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