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9日訊)寶馬汽車司機撞死豆水女小販案,警方針對車禍後毆鬥案,今日提控2名被告上庭,分別是死者的丈夫和兒子,2人皆不認罪。
2名被告是59歲的蔡美髮和38歲的蔡崇敏(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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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被控於本月8日早上在駱葆亨路(Jalan Loh Poh Heng)鬥毆,觸犯刑事法典第160條文(聚眾鬥毆)。
推事諾梅拉蒂原本決定2人保釋金各別2000令吉,但在辯護律師西門穆拉里求情下,減至每人700令吉。
西門穆拉里說,2名被告在事發後並未被警方延長扣留,昨日也剛收到法庭的傳召,今日亦主動上庭,展現全面配合調查的態度。
他說,根據案例,被控刑事法典第160條文的保釋金一般只是1000令吉,2000令吉保釋金並不尋常,且不合理。
諾梅拉蒂也宣佈案展6月16日過堂。
另外,警方日前宣稱,今日會提控涉及車禍後鬥毆的5名被告,包括寶馬司機,但截至今早10時前,除了已被提控的父子,未見另3名被告出庭。
據知,除了寶馬司機,另2名被控的是司機的父母親。
這起車禍的死者是59歲的陳泳蒨,生前在五條路賣豆水。
有關車禍的事發經過,被附近住家閉路電視拍下,視頻於12日開始流傳,引起關注。
肇禍司機與雙親人在國外
寶馬汽車司機與雙親今日還未被提控,是因為目前人在國外。
檳島東北警區主任索菲安今日受詢時說,今日被控的只有死者家屬,司機與家屬會擇日再控。
“司機和家屬目前人在國外,警方會安排新的日期再提控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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