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包括宣布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底的释法不影响其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为其抗辩的决定,同时要求撤回入境事务处拒绝欧文的来港工作签证申请。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周五早裁决,驳回两案司法覆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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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报道,判词指出,根据国安法第14条,当地法院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工作没有司法管辖权,国安委的决定也不受司法覆核,因此法庭必须拒绝有关许可申请。
香港国安法于2020年中生效后,黎智英因涉嫌违反国安法被捕,并因非法集结罪等而被判入狱。
黎智英去年聘请欧文为其辩护,最初获高院批准,其后终审法院维持高院裁决,但行政长官李家超其后提请全国人大就国安法作出解释。
去年12月30日,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国安法第14及47条的释法草案,内容大致是海外律师能否处理国安法案件,属于国安法第47条规定,即是行政长官认定的问题,应当得到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处理。(美联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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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8日综合电)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儿子黎崇恩请求与英国首相斯塔默会面,以争取让香港释放被囚禁逾四年的父亲。他告诉法新社,“我不希望父亲死在监狱里。我需要尽快与首相会面。”
黎崇恩还在由无国界记者组织的伦敦新闻发布会上说:“现在情况十分紧迫,我真的不知道我的父亲还能撑多久。”
黎智英的律师也对他的拘留条件表示不满,并愈发担心其健康状况。
今年77岁的黎智英是已停刊的《苹果日报》的创办人,并持有英国公民身份。他在2020年涉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之后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和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法官去年7月裁定表面证据成立。
英国政府发言人说:“英国公民黎智英的案件是政府的优先事项。我们继续呼吁香港当局停止出于政治动机的起诉,并立即释放黎智英。”
黎智英案件的控辩双方本周完成举证,案件暂定于7月28日结案陈词。
无国界记者英国分部主任奥布莱恩说,黎智英的处境已进入“关键时刻”,“此案关乎新闻自由的价值,是他一生奋斗的目标”。
中央政府驻港国安公署副署长孙青野周五则回应称,释放黎智英的想法是错误的,并质问“为什么要特赦?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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