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包括宣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底的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為其抗辯的決定,同時要求撤回入境事務處拒絕歐文的來港工作簽證申請。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週五早裁決,駁回兩案司法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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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報道,判詞指出,根據國安法第14條,當地法院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沒有司法管轄權,國安委的決定也不受司法覆核,因此法庭必須拒絕有關許可申請。
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中生效後,黎智英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並因非法集結罪等而被判入獄。
黎智英去年聘請歐文為其辯護,最初獲高院批准,其後終審法院維持高院裁決,但行政長官李家超其後提請全國人大就國安法作出解釋。
去年12月30日,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香港國安法第14及47條的釋法草案,內容大致是海外律師能否處理國安法案件,屬於國安法第47條規定,即是行政長官認定的問題,應當得到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處理。(美聯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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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8日综合电)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儿子黎崇恩请求与英国首相斯塔默会面,以争取让香港释放被囚禁逾四年的父亲。他告诉法新社,“我不希望父亲死在监狱里。我需要尽快与首相会面。”
黎崇恩还在由无国界记者组织的伦敦新闻发布会上说:“现在情况十分紧迫,我真的不知道我的父亲还能撑多久。”
黎智英的律师也对他的拘留条件表示不满,并愈发担心其健康状况。
今年77岁的黎智英是已停刊的《苹果日报》的创办人,并持有英国公民身份。他在2020年涉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之后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和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法官去年7月裁定表面证据成立。
英国政府发言人说:“英国公民黎智英的案件是政府的优先事项。我们继续呼吁香港当局停止出于政治动机的起诉,并立即释放黎智英。”
黎智英案件的控辩双方本周完成举证,案件暂定于7月28日结案陈词。
无国界记者英国分部主任奥布莱恩说,黎智英的处境已进入“关键时刻”,“此案关乎新闻自由的价值,是他一生奋斗的目标”。
中央政府驻港国安公署副署长孙青野周五则回应称,释放黎智英的想法是错误的,并质问“为什么要特赦?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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