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0日訊)若租用的房子空空,租客因在廁所裝鏡子、熱水器,換電燈等在牆壁鑽小小的洞口,但不影響房子結構,是否被允許呢?若租客歸還房子時,發現地板被刮花,租客承諾找人維修,屋主是否可以拒絕還抵押金呢?
類似的問題,經常發生在屋主與租客之間,有者鬧上法庭,也有者是其中一方“退讓”或可能吃啞巴虧。因此,不管是出租或租用產業,根據租約行事也可避免不必要的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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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名女子遇上租房問題而在網上發文,結果引起許多網民討伐。她是以“屋主”之稱在網上發文,聲稱不滿“地獄租客”歸還屋子時,房子多處被破壞,包括牆上有許多鑽洞痕跡、地板被刮花一道、廚房安裝額外插座等等,因此不退還4250令吉抵押金。
不過,當網民看了她所發佈的房子受損照片後,反而為“地獄租客”打抱不平。
在遭受網民抨擊後,女子才發帖澄清,自己是文中的“地獄租客”,她以角色對調方式貼文,是想要獲得中立看法。
帖主茜蒂努拉曼說,他們把房子照顧地很好,準時交租,並且根據租約規定安裝傢俬。“因為入住時,房子是空的,我們被迫自掏腰包安裝廁所的鏡子、熱水器等等。”
她還說,因為搬入空房子需要買很多傢俬電器等,費用很高,不想只住1年就要搬走,所以一開始就要求屋主將租約定為2年。當時曾詢問屋主能否未租滿2年就離開,屋主說可以,但至少需要租上1年,並且要提早通知。
租約在今年6月1日屆滿,他們要求3月8日搬走,因為屋主貴人事忙,所以只是發短訊通知,而屋主回說,只要房子完好就沒問題了。在他們搬走後,4250令吉的抵押金還在屋主的手上。
“現在屋主指我們破壞了房子,不要退回抵押金。我們要求屋主退回一個月抵押金,還承諾會找人維修受損的地方,但是屋主就是不肯。”她說,現在屋主還說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因此她會奉陪到底,並感謝網民給予的支持。
她在帖文中寫道,屋主不滿他們破壞房子的地方,包括更換房子的燈、地板被刮花、廁所洗水盆上有安裝鏡子的洞、廚房加裝了插頭,還有廁所牆壁上留有安裝熱水器的小洞口。
她聲稱,租約闡明允許進行任何牆釘、冷氣安裝、熱水器安裝、粉刷或粘貼牆貼等,但必須在不損壞房屋現有結構的情況下自費進行。
“可是現在屋主聲稱房子有重大損壞,拒絕退還抵押金。”茜蒂努拉曼希望網民能夠評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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