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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53pm 20/05/2023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

违宪之嫌

禁用“阿拉”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

违宪之嫌

禁用“阿拉”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州法禁非穆使用“阿拉”违反宪法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州法律禁非穆斯林使用“阿拉”有违宪之嫌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表示,联邦宪法第4条文清楚阐明有关个人传教和实践宗教的权利,联邦宪法只是能够“管制或限制对信奉伊斯兰的教徒传播任何教义或信仰”而已。(档案照)

(吉隆坡20日讯)呼吁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和内阁,检讨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相关法律,并宣布相关州法已违反宪法。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MCCBCHST)在文告中,呼吁安华和内阁根据联邦宪法,捍卫全马人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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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该理事会呼吁安华政府,宣布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现有州法律违宪。

“我们了解,首相将就“阿拉”字眼课题,向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提呈内阁的建议,而我们认为目前为正是研究州法律第9条文的好时机。”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说,联邦宪法第4条文清楚阐明有关个人传教和实践宗教的权利,联邦法令只是能够“管制或限制对信奉伊斯兰的教徒传播任何教义或信仰”而已。

“联邦宪法第11(4)条文仅允许州政府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向穆斯林传教。

“因此,只有向穆斯林‘传教’,才禁止使用‘阿拉’字眼。若没有向穆斯林传教而使用这个字眼,就不属于联邦宪法第 11 (4)条文所赋予的权力范围。

“从表面上来看,这意味着即使没有涉及传教,禁止特定言辞的州法律第9条文将是违宪,并超出联邦宪法第11(4)条文所赋予的权力范围。”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说,大马多数州属时根据联邦宪法第11(4)条文制定相关州法律,禁止非穆斯林使用20至40个特定词汇,尤其是在各自州法的第9条之下。

目前,大多数州属的伊斯兰法律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该理事会补充,全球没有其他国家会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一词。

文告指出,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曾在一段疯传影片中说,“阿拉”一词出现早于伊斯兰教,没有宗教内涵,并已被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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