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Grab躍升為東南亞首屈一指的叫車和外送平臺後,人們多了一項比起德士更加方便的選擇。雖說平臺上的年輕司機不比一些開德士的老油條熟悉大街小巷,但勝在司機數量多,很多人都是在正職外兼做司機,賺取一些額外的收入。除此之外,Grab這個年輕品牌也瞭解消費者不喜歡傳統德士的地方,推出了各種功能,如預先給出報價單、“安靜駕駛”選項、打分機制……可就是如此多的功能,還是止不住一些黑心司機想要訛人錢財。
大約2019年“顧客取消費”、“顧客失約賠償金”(no show fee)和“等候費”(late fee)政策上路時,多數消費者和司機並沒有反彈。這些額外費用都是為了保障司機的權益,畢竟有些乘客經常召了車卻在司機即將到達時取消,或者司機到了住家前還要慢條斯理吃個飯,開個門,讓司機在外面白等一段時間。許多司機是啞巴吃黃連,只能摸摸鼻子當作自己倒黴。可沒想到,過了一段時間,政策保護了司機,叫苦連天的變成乘客,尤其是那些不明白機制,白給了冤枉錢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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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顧客取消費
早在新加坡召車時,就有一位好心的Grab司機告誡我,新加坡不少Grab司機是司機界的老鼠屎,經常騙取乘客的取消費。這些司機在你叫了車後,會緩慢地移動,或者乾脆一動也不動。等你意識到司機根本沒有打算來接送你時,已經過了3分鐘,若是取消叫車,則要支付額外的3塊錢給司機作為補償。這些司機特別喜歡接送上班族或機場的單子,因為這些人是最趕時間的,往往不吝嗇支付額外3塊錢的取消費,只為了準時到達目的地。
一次,我又遇到這種專門騙取消費的司機,恰好當下不趕時間,於是乾脆叫了另外一個召車平臺的車,開著Grab,硬是不取消他的單。那位司機往我所在反方向行駛了15分鐘,最後停在住宅區一段時間(應該是直接開回家休息了)半小時後,這種幼稚的乾瞪眼大戰以他取消我的接單落幕。
● 顧客失約賠償金
想要賺取no show fee的司機一般比上一種還少。因為取消訂單等於交易沒有建立,較難給司機留下負評,但no show fee等於交易已成立,只是被司機砍單了。遇上想要賺取no show fee的司機比想要賺取消費的司機更令人惱怒。
猶記得我一次在新山,一輛距離我4分鐘路途的司機接了我的單,卻在兩條街之外按下已到達的按鈕。我在烈日當空下跑了兩條街,結果當我一到達兩條街之外,那司機卻立刻開走。
我不停地打電話給司機,甚至拍下我所在位置的照片,但司機沒有回覆,而是等到等候時間一過就馬上取消我的單,而我也要再支付一筆額外的賠償金給他。這種躲貓貓遊戲耗時又耗力,尤其是在中午的太陽下,我急切地奔跑想要準時搭上車,卻被司機戲耍一番,堪稱是最糟糕的召車體驗。
● 等候費
會和你索取Waiting fee的司機在我看來並不算太壞。猶記得第一次被徵收等候費時,是我在商場電梯口處召車,沒想到司機來得飛快,3分鐘的車程約一分鐘多就到了。當我在繁忙的接送地點上車時,司機凶神惡煞地說,他在這裡被後面的車鳴笛幾次,必須徵收我兩塊錢的等候費。
抱持著一種愧疚的心態,我支付了那兩塊錢的額外費用。可等到電子單據發送到我的郵箱時,等候費並沒有出現在單據裡。在朋友的提醒下,我才明白若是司機想要收取等候費,必須等待3-5分鐘以上,且罰金款項是會出現在單據中的。不過罰金一般是3塊錢,那位收取我兩塊錢的司機可能是認為我必須支付讓他心情不悅,加上被鳴笛的精神損失費吧。
●關於消費者權益
讓我最不明白的是,一些司機寧願冒著被投訴、甚至被Grab列入黑名單的風險,也要賺取那3到5塊的額外費用。所謂的3塊錢,最多也只是一杯半或兩杯的茶水錢啊!有些乘客覺得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司機出來賺錢不易,給點小錢對你來說也無所謂。可比起浪費那點錢,更令我生氣的是那些黑心司機浪費了你的時間。
隨著不滿逐漸積累,我也開始仔細去研究Grab的消費者權益政策,例如你等候司機的時間比原定的估計等候時長多了10分鐘,取消就不需要額外支付取消費,以及若是被徵收不合理的失約賠償金,可以立即截圖存證,隨後向客服反應。雖然處理速度因地區和時間有異,但都會在1至3個工作日給予回覆和退款。除此之外,多數司機會在叫車後馬上給你發一則“Im on my way”的通知,若是什麼都沒有發,則大概率是一些想要騙取罰金的黑心司機。
我們之所以沒有去研究各平臺的權益政策,是出於對平臺方和司機的信任(當然也是因為懶惰)。可有時候一些司機就是看準乘客不會花費時間去研究這些政策和填寫投訴單,專挑軟柿子捏,不知不覺就養成了一股訛取罰金的風氣,把一個本來應該要保護司機的政策當作斂財工具,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讓顧客對平臺喪失了信心,也拖累了其他盡責的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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