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訊)聯邦法院同意,讓一名來自雪蘭莪的37歲女子繼續針對上訴庭恢復她穆斯林身分的判決,提出上訴。
沙亞南高庭在2021年12月21日,以改信伊斯蘭的母親單方面為當時才4歲的女子改教,其穆斯林身分從一開始就無效為由,宣判該女子不是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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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今年1月13日,上訴庭以2比1的決定,批准雪州伊斯蘭理事會(MAIS)和雪州政府的上訴,恢復該女子的穆斯林身分。
根據訴狀,該女子是在1986年以興都教徒的身分出生,其父親為興都教徒,母親是佛教徒;然而,在1991年父母離婚期間,母親單方面為其改教伊斯蘭,改教程序是在雪州MAIS辦公室進行的。
其後,母親在1993年改嫁給一名穆斯林,父親則在3年後死於一場車禍;儘管已被改教伊斯蘭,但母親和繼父允許她繼續信奉興都教,她也身稱從未信奉伊斯蘭。
今日,由東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今日在聆聽該女子的上訴申請後,批准了其申請,以便就上訴庭的決定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另外兩名承審法官為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扎巴麗雅和拿督林添鑽。
針對這項申請,MAIS和雪州政府並沒有提出反對。
6法律問題擇日裁定
根據今日的裁決,聯邦法院將擇定日期聆聽和裁定本次上訴案的6道法律問題。
該女子提出了4道法律問題,而聯邦法院允許MAIS和州政府個提出各一道法律問題。
這些法律問題包括,如果伊斯蘭法庭的庭令無效,是否可在民事高庭中被挑戰,以及聯邦憲法第121(1A)條文是否適用?
另一道問題是,民事法庭是否有權推翻伊斯蘭法庭在確定伊斯蘭法律和教義問題上對事實的認定?
在民事案中,訴訟當事人必須先得到聯邦法院的批准才能向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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