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说,针对不允许大马半岛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早期政策与条规,在进行修正和更新后,其最终建议书将提呈到7月召开的马来统治者理事会会议。
他指出,在修正和更新相关政策与条规之际,政府将与国家伊斯兰事务理事会(MKI)取得协调和完成,该理事会主席目前是由雪州苏丹沙拉弗丁殿下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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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政府将事先寻求国家伊斯兰事务理事会的意见与观点,以修正及更新早前那些存有含糊不清的政策。
依总检察长建议决定条规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首相问答环节回答伊党哥打峇鲁区议员拿督达基尤丁附加提问时说,从1986年起的政府政策,不管是前朝国阵或国盟政府,至今依旧未进行修正,到了现今政府,才决定加以修正与整顿。
他说,在撤回上诉的决定底下,如果没进行任何修正,则会陷入混淆情况;但撤回之后并对以前条规加以纠正,未来就不会再有法庭会作与政府政策有所冲突的裁决,这明显的是一项力量。
安华说,政府要做的,是对1986年的内阁决定,包括1982年政策及内政部含糊不清的政策在内进行修正,以便全面满足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决定,那就是禁止大马半岛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第二、有条件放宽砂拉越和沙巴非穆斯林使用。
他表示,政府撤回“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诉一事,由于总检察署认为有关上诉,与统治者理事会早前的决定冲突,才决定撤回了有关上诉。
他指出,政府决定撤回上诉,是为了避免与统治者理事会的决定产生冲突。
他说,由于1986年已经有了内阁的决定,所以总检察署认为如果持续上诉的程序,将使到该上诉申请极为脆弱;因此,在总检察署劝告下及根据国家元首谕令底下,政府目前将对以往所有政策进行整顿。
“如果将案件进行上诉,包括在有所冲突情况下上诉至更高法院的程序,依然会面对阻力,所以决定撤回,然后将对所有条规进行修正,以使条规更为明确,以后也不会再有案件被带上法庭。”
另外,首相安华说,国家元首陛下认为所有相关政策,都需依据并符合统治者理事会的决定,也就是禁止大马半岛非穆斯林使用,及有条件放宽砂拉越和沙巴使用;因此根本没所谓不寻求统治者理事会御准的疑问。
他指出,2月7日内阁的决定,是认可了元首陛下的谕令和劝言,并符合统治者理事会的决定,即不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而今天政府的立场,是非穆斯林不可无条件使用。
他说,由于有了1986年内阁的决定,联邦政府决定撤回“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诉;而撤回上诉的决定,是为免与统治者理事会的决定产生冲突,这不意味已允许非穆斯林全面使用“阿拉”字眼,但此事已变成政治化的课题了。
首相也是针对伊党峇眼色海国会议员拿督依德里斯阿末的提问,作出上述答复;依德里斯阿末是询问,联邦政府在撤回“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上诉行动前,是否没寻求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御准,及未与各州伊斯兰理事会先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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