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訊)行動黨甲洞區國會議員林立迎向上訴庭提出申請,以暫緩向滿星雲集團及其創辦人拿督斯里賴彩雲支付200萬令吉的誹謗賠償。
林立迎的代表律師郭義雄接受馬新社詢問時,證實昨日已向上訴庭提交申請通知書,以尋求暫緩令,同時也附上了緊急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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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是在昨日駁回林立迎提出的暫緩令申請,這使到他向上訴庭入稟新的暫緩令申請通知。
林立迎要求在上訴庭作出判決之前,暫緩支付賠償金。
郭義雄指出,上訴庭已擇定明日進行案件管理。
高庭法官阿克塔達西是於3月16日宣判林立迎需為誹謗行為負責,賠償200萬令吉,並需在一週內向賴彩雲及滿星雲集團公開道歉。阿克塔達西也諭令林立迎向滿星雲集團及賴彩雲,支付25萬令吉堂費。林立迎在同一天,針對高庭的判決,提出上訴。
賴彩雲是在2019年6月入稟高庭起訴林立迎誹謗。
她在訴狀中指出,林立迎指控她經營非法業務和欺騙中國投資者,並向英文和中文媒體發文告,暗示她是個不誠實的人,已損害其公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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