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根据大马报穷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共有1万9913名年龄为70岁及以上的破产人士。
她说,倘若上述人士符合规定的条件,他们就有资格获得报穷局总监发出脱离穷籍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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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丽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3年破产修正案二读时说,修正案新增两项债主无法反对解除破产状态的特定情况,即破产人士因精神疾病而陷入无法自理的状况,以及经过报穷局确认为70岁以上的破产人士。
她表示,上述群体没有能力为破产行政做出贡献。
“破产管理涉及需要优化使用的公共资金,因此公共利益因素必须被纳入考量。”
她指出,修正案也改善自动解除破产的机制,根据修正案修正第33C条文,即在不忽视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放宽支付条件,帮助破产人士在短短3至5年内自动解除破产。
她说,由于破产人士难以遵守支付债务的指定数额,因此,截至目前,我国并没有任何自动脱离穷籍的案例。
她表示,修正案也新增条文,即报穷局总监有权要求破产人士提供收入、预期收入和财产的资料。
她指出,这项修正案是为了确保能兼顾公众、破产人和债权人的利益。
另外,阿莎丽娜说,根据报穷局的记录,登记破产的案件呈下降趋势。
她说,在2022年登记的破产案件共5695宗,比起2019年的1万6482宗有所减少。
“但是,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有不少破产人士还未能脱离穷籍。”
她表示,截至今年4月,报穷局共处理26万4127宗破产案件。
“长期破产会对个人带来负担,而破产者无法为国家经济尽一分力,无形中也会对政府造成损害。”
她说,有鉴于此,团结政府采取第二次机会的政策来帮助破产者脱离穷籍。
她指出,从今年3月1日起,政府允许债务低于5万令吉的破产人士有条件地脱离穷籍。
她表示,截至4月30日,我国共有4228宗小额负债的案例成功脱离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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