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國盟巴莪區國會議員丹斯里慕尤丁促請政府更嚴格的監管日益活躍,諸如“先買後付”(BNPL)的非銀行信貸服務,來保護國人,尤其是青年免陷入債務和破產的困境。
他說,由於消費者信貸法令還未提呈國會,政府對這類活動的監管效率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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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參與破產修正案辯論時,如是指出。
他說,由於先買後付的服務大多與電商平臺相關,如果月供遲交,費用會很高,而事實上,先買後付的收費或利率可謂高於信用卡的收費率。
“如果從宏觀角度來看,先買後付可能會對家庭債務率產生影響,與2021年相比為國內生產總值(GDP)的89%。
“由於大馬家庭債務,從1兆2700億升至1兆3400億令吉,如果政府不採取任何形式的徹底干預,先買後付可能會使家庭債務問題惡化。”
他說, 根據大馬報窮局的記錄,破產案件中最大的因素是個人貸款,共2萬754宗,佔總數的42.24%,車貸共計7072宗,佔比14.39%,因此,政府應審查全國公共及民事職工總會(CUEPACS)關於個人貸款和車貸的還款期限從10年延長至20年,以增加人民的可支配收入的建議。
應設更靈活脫窮方式
慕尤丁也促請政府建立更靈活的有條件脫窮方法,通過某些條件和協議讓報窮者脫離窮籍,讓更多人重建生活,避免長久為破產解除過程所累。
他說,雖然原則上破產法令33B(2A)條文增加了兩類沒有債權人反對的新脫窮類別,但政府應著重於協助破產人重新崛起和重建經濟。
“政府受促採取具體、及時和務實的措施,解決人民的破產問題,以保護和恢復人民的財務為解決問題的要點。”
他也說,破產是一種懲罰,而不是還款計劃,如果報窮者在還貸期間行為良好,則應加快和簡化其解除脫窮的程序,不管歸檔的債務的價值或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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