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两家垃圾土埋场营运公司因疏忽导致水源污染,被上诉庭谕令支付10万令吉赔偿给柔佛水务联熹有限公司(SAJ Ranhill)。
由拿督哈斯扎娜、拿督仄莫哈末鲁兹玛和拿督施美春(译音)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推翻了高庭于2021年的裁决,批准了在柔佛居銮新邦令金经营水处理厂的柔佛水务联熹有限公司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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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美春在志期今年5月19日,长达28页的判词中指出,法庭认为,SWM Greentech私人有限公司及SWM Environment私人有限公司须为疏忽行为负责,并谕令这两家公司向柔佛水务联熹有限公司支付赔偿。
水源污染致水处理厂关闭8次
柔佛水务联熹有限公司起诉上述两家公司,声称其水处理厂因未经处理的污水和来自垃圾土埋场渗滤液的渗漏,而在2016至2018年期间关闭了8次,从而蒙受损失。
有关渗漏造成了文律河(Sungai Benut)的氨污染,柔佛水务联熹有限公司的水处理厂是从文律河提取原水进行处理,然后将处理后的水分配给柔佛州的消费者。
判词指出,柔佛水务联熹有限公司的专家马克达莫哈末向法庭供证时指出,垃圾土埋场未经处理的污水和渗滤液的渗透,导致该公司在相关日期因文律河出现氨污染而关闭水处理厂。
她说,马克达的证词获得柔佛州水务监管机构(BAKAJ)主任莫哈末里端的证明,BAKAJ曾在相关的日期前往现场确定污染源。
她指出,有关两家公司也曾通过一封由他们的律师所发出、志期2018年4月27日的信函,承认在2016年11月、2017年以及2018年初发生的渗滤液渗透事件。
柔佛水务联熹有限公司在诉讼中,索取包括因水处理厂停工而面对的纯经济损失在内的160万令吉赔偿。
不过,上诉庭仅裁定该公司获得10万令吉的象征性赔偿,以及10万令吉的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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