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訊)兩家垃圾土埋場營運公司因疏忽導致水源汙染,被上訴庭諭令支付10萬令吉賠償給柔佛水務聯熹有限公司(SAJ Ranhill)。
由拿督哈斯扎娜、拿督仄莫哈末魯茲瑪和拿督施美春(譯音)組成的上訴庭三司,推翻了高庭於2021年的裁決,批准了在柔佛居鑾新邦令金經營水處理廠的柔佛水務聯熹有限公司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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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美春在志期今年5月19日,長達28頁的判詞中指出,法庭認為,SWM Greentech私人有限公司及SWM Environment私人有限公司須為疏忽行為負責,並諭令這兩家公司向柔佛水務聯熹有限公司支付賠償。
水源汙染致水處理廠關閉8次
柔佛水務聯熹有限公司起訴上述兩家公司,聲稱其水處理廠因未經處理的汙水和來自垃圾土埋場滲濾液的滲漏,而在2016至2018年期間關閉了8次,從而蒙受損失。
有關滲漏造成了文律河(Sungai Benut)的氨汙染,柔佛水務聯熹有限公司的水處理廠是從文律河提取原水進行處理,然後將處理後的水分配給柔佛州的消費者。
判詞指出,柔佛水務聯熹有限公司的專家馬克達莫哈末向法庭供證時指出,垃圾土埋場未經處理的汙水和滲濾液的滲透,導致該公司在相關日期因文律河出現氨汙染而關閉水處理廠。
她說,馬克達的證詞獲得柔佛州水務監管機構(BAKAJ)主任莫哈末裡端的證明,BAKAJ曾在相關的日期前往現場確定汙染源。
她指出,有關兩家公司也曾通過一封由他們的律師所發出、志期2018年4月27日的信函,承認在2016年11月、2017年以及2018年初發生的滲濾液滲透事件。
柔佛水務聯熹有限公司在訴訟中,索取包括因水處理廠停工而面對的純經濟損失在內的160萬令吉賠償。
不過,上訴庭僅裁定該公司獲得10萬令吉的象徵性賠償,以及10萬令吉的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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