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以声浪方式表决,三读通过2023年可再生能源修正法案及2023年可持续能源发展局修正案。
天然资源、环境、气候变化部长聂纳兹米指出,随着2023年可再生能源法案修正案通过,这也意味政府将能于2024年1月1日将电力供应监管权交给沙巴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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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供监管权明年移交沙
他今日为该法案进行总结时说,该修正案早前曾提呈二读、辩论及在国会下议院通过,惟因未在国会上议院通过而失效。
“希盟特别委员会当时决定审查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的情况,我们也在国会解散后重新启动这项工作。”
此外,他不认同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提出太阳能电池板业务出现不公平竞争的说法,并声称大马永续能源发展机构(SEDA)作为国家能源公司(TNB)的子公司,和其他已注册的太阳电池板公司相同,有权在可再生能源市场上竞争。
他强调,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在太阳能电池板计划上获得优势。
他指出,该部将进行各方面的研究,包括成本方面,以鼓励家庭使用太阳能电池板。
“我们对于士布爹区国会议员的建议表示欢迎,尤其是在巴生河流域,许多民众属于高收入群体(T20)。当他们必须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电费时,他们就会转向使用太阳能电池板。
“我们也要研究如何鼓励民众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即使是T20群体,他们可能要支付3万至4万令吉的订金,成本很大。”
他说,如果鼓励家庭安装太阳能电池板,这可以按照政府的要求,间接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他表示,截至目前,该部没有T20群体提供任何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奖掖。
他说,该部会根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审查,以拨出合适的奖掖措施。
另一方面,聂纳兹米为2023年可持续能源发展局修正案进行总结时说,2011年永续能源发展机构法令并没有包含让该法令在大马任何地方被暂停援引的条文。
“因此,有必要对该条文进行修正,以便电供自主权移交给沙巴州政府的过程与事务,包括与持续能源相关事务的监管功能,尤其是电力回购配额(Feed-in-Tariff,FiT)的机制,得以有序落实。”
他说,修正2011年永续能源发展机构法令第1条文,旨在赋予部长在大马不同地区暂停该法令效力的权力。
“我相信此修正法案能再此法令治理,并确保向沙巴政府归还电供权力的过程能够顺利进行,特别是涉及沙巴可再生能源的实施和监管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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