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数字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正与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讨论,以要求国内的电讯公司为最低网速制定一个标准。
她指出,用户在签购网络宽频配套时,电讯公司所献议的网速都只显示最高网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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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100Mbps、300Mbps或500Mbps,这指的都是最高网速。”
据她了解,一些电讯公司确实是有提供保证最低网速的配套,但这方面的网速一般只有1Mbps至3Mbps,因为网速被很多条件影响,所以电讯公司无法保证太高的最低网速。
“从合约的角度来讲的话,(比如)网速少于100mbps,不能说它(电讯公司)是错的,因为今天电讯公司给你的配套都是告诉你说,最高(网速)去到哪里,从来没有跟你讲最低网速是多少。
“所以这就是大家在签合约的时候,可能有一些误解,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说电讯公司违背合约。”
无法定100Mbps为最低网速
张念群今日为马新社电视华语新闻预录一则新闻后对马新社说,为网速制定的最低标准则有待商榷。
她说,就目前而言,尚无法将100Mbps作为最低网速,因为如果以100Mbps为最低标准,这就表示最高网速也需跟着提高。
她强调,5G网络确实是以此为目标,也就是最高网速可达1Gbps,最低则为100Mbps。
不过,张念群指出,基于5G还未覆盖全国,因此数字通讯门希望可先为4G网络制定最低标准的网速,以不让用户觉得网速突然变慢或卡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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