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為新加坡構建了一套有效的反貪機制,同時成功打造清廉文化;我國缺了這兩件“法寶”,因而高喊肅貪多年,卻始終喚不來“清廉盛世”。
ADVERTISEMENT
新加坡兩位內閣部長租住國有房地產一事,引起議論;事緣於革新黨秘書長肯尼斯於5月6日在網站發文,質疑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為何租得到第10郵區的萊道路(Ridout Road)26號和31號洋房。
針對這些疑問,新加坡土管局在5月12日答覆媒體說,兩個房產的出租完全遵照當局的相關程序來執行,並指有關房產之前曾空置數年,而尚穆根和維文開出的投標價皆高於參考價。
根據馬來西亞的經驗來看,這並非涉及鉅額款項的事件,當局也作出了合理解釋,爭議該告一段落了……不過新加坡有不同的情況。
尚穆根聯繫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提出希望政府就他租住國有產業一事進行獨立審核,調查是否涉及不法行為。尚穆根解釋如此做是因為要“……確保體制運作的誠信。我們不能任由部長誠信被質疑的事發酵,而不著手處理。”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已委派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就兩位部長租住國有房地產一事進行審核,有關結果將在國會於7月復會前公佈。
持平而論,這並非什麼驚天大弊案,擺在另一個國度,很可能就是“小事化無”的結局,不必進一步審核,更無須公佈。然而,新加坡對廉潔的要求高、對貪腐零容忍,部長自行要求徹查事件,把事實攤在陽光下。從這起事件延伸開去,可以看到新加坡在貪汙濫權課題上的“潔癖”。
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一衣帶水,兩國來往密切,生活習俗高度相似,但在某些方面,譬如經濟發展、反貪成就……等等,卻出現甚大差距 。
新加坡向來以廉潔著稱。今年1月杪,國際透明組織公佈“2022年貪汙印象指數”,新加坡以83分與瑞典並列全球第五,是唯一連續10年躋身排行前10名的亞洲經濟體。而馬來西亞呢?去年排在第61名,得分47,而更糟糕的是,得分已連續3年下滑。
新加坡對廉潔的執著,是我國該學習的。儘管我國領導人一再喊出反貪的口號,強調清廉,奈何口號只停留在嘴皮上,無法有效掃蕩國內貪風。1981年,馬哈迪出任首相後曾喊出“廉潔、有效率及可信賴”的口號,至今42年過去了,且不談“效率”和“信賴”,“廉潔”又在哪裡呢?幾年前發生的一馬公司醜聞,讓馬來西亞“揚名國際”,我們的反貪之途,還有一段長路要走!
最近又傳出反貪汙委員會正針對一名前資深部長及一名擁有“丹斯里”頭銜的商人,涉嫌挪用超過23億令吉國家資金展開調查(不過,商業大亨哈林沙轄已否認涉嫌挪用逾23億令吉公帑而遭反貪會傳召調查的報道)。此外,在週四,涉及選擇性招標計劃(Jana Wibawa)弊案的莫哈末胡先莫哈末納西(外號“Datuk Roy”)因 涉嫌索賄合計240萬令吉和收賄24萬令吉,而遭控上庭。層出不窮的貪汙案件,說明我國需要在反貪路上加一把勁。
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為新加坡構建了一套有效的反貪機制,同時成功打造清廉文化;我國缺了這兩件“法寶”,因而高喊肅貪多年,卻始終喚不來“清廉盛世”。
反貪要靠制度,不能仰賴個別領袖的意志。有效的反貪機制,必須包括一個獨立的反貪會。當局必須賦權反貪會,確保他們能獨立自主、不受干預地進行專業調查,以便能產生震懾效應,把大魚揪出來。
另外,政府也須以身作則,並進行各種宣導,散播反貪的種子,塑造廉潔文化。社會對於貪汙濫權須抱持零容忍態度,不能把之視為發展和運作的“潤滑劑”,否則就可能慢慢把腐敗當成常態,把貪汙當作習俗。
人心貪婪,自古已然,肅貪從來就不是簡單任務,然而新加坡做到了;只要拿出政治決心,推動制度改革,塑造清廉文化,相信我國也同樣辦得到。當局喊了多年反貪口號,現在就讓嘴巴歇一歇,用行動來說話吧!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