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一名華裔女子誤陷電話騙局,老千先以拖欠電費為餌引她入局,後指控她涉及洗黑錢活動訛騙她匯款,最後還以可得回20萬令吉“酬勞”為由詐財,導致事主前前後後共被騙走13萬1500令吉。
這名來自隆市的李小姐(46歲,網商)苦候多時沒等到對方承諾的“酬勞”,同時也無法再聯絡上對方,才驚覺上當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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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天也在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以及吉隆坡中華大會堂會長拿督斯里蔡志權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希望以親身經歷警惕民眾。
她說,她是於今年2月8日接獲一名自稱國家能源公司職員的來電,指稱她在登嘉樓的單位拖欠電費,國能必須終止供電服務。
“我在登嘉樓沒有房產,但我擔心身分是否被不法分子盜用開戶頭非法進行挖礦活動;我如實告知,對方便稱會把通話轉接給一名警方查案官。”
她指出,該名“查案官”透過電話向她“錄供”後,懷疑她與一名銀行職員勾結洗黑錢;事隔一週後,另一名自稱隸屬武吉阿曼警察總部的警察來電,並傳來吉隆坡高庭的逮捕令,要以洗黑錢罪名逮捕她。
“我當時很害怕,當對方以4萬令吉作為不逮捕條件時,我選擇了相信對方所言,到銀行櫃檯提款後再匯入對方指定的個人銀行戶頭。”
她說,為了避免銀行職員起疑詢問提款用處,老千還教她以“裝修住家”為由應付銀行職員。
“隨後在2月16至28日之間,對方還以交付保釋金、罰款以及法庭手續費為由要我交付6萬令吉,我也照做不誤;這筆錢先後分別匯入6個個人銀行戶頭。”
原以為付了10萬令吉後一切告一段落,事主萬萬沒想到事隔3個星期後再接到詐騙集團的來電,以20萬令吉酬勞為餌引她掉入另一個騙局。
她說,在3月18日,她接獲另一名“警長”的來電,對方獻議她提告盜用其身分進行洗黑錢活動的銀行職員,並指一旦完成相關調查工作,她便可得到20萬令吉酬勞。
“我信以為真,而向借貸公司貸款,將3萬1500令吉分別匯入3個對方指定的銀行戶頭。”
她說,付了這筆錢後非但沒有得到相關酬勞,連對方的手機也無法再撥通,這時她才驚覺落入騙局。
(視頻拍攝:張韋瑜)
(視頻拍攝:張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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