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涉及4項濫權受賄及3項洗黑錢控狀的案件主控官提出申請,以將這7項濫權受賄和洗黑錢案進行聯合審理。
慕尤丁涉及的7項控狀案件於今日在地庭法官阿祖拉麵前進行過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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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在庭上說,控方已在昨日入稟支持宣誓書,進行案件聯審。
另一名主控官阿末阿克南副檢察司也說,由於案件涉及多項(案中案)申請,包括控方提出的聯審申請,以及辯方此前提出要求案件移交至高庭審理和撤銷控狀的申請,因此向法庭要求更多時間,以讓雙方有足夠的時間回覆宣誓書。
土團領袖現身法庭聲援
慕尤丁此前分別在4和5月的期間入稟法庭提出2項申請,即要求法庭撤銷他面對4項涉及2億3250萬令吉的濫權控狀,以及將這4項濫權控狀和3項洗黑錢的案件,移交至高庭審理。
法官阿祖拉隨後擇定8月4日案件管理,並諭令辯方在6月30日或之前入稟答覆宣誓書,而控方則在兩星期後回覆宣誓書。
此外,案件在今日過堂時,也有多名土團黨領袖現身法庭給予慕尤丁精神支持。
出席的土團黨領袖包括副總裁拿督莫哈末拉茲、總秘書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最高理事兼彭亨州主席拿督賽富丁和青年團長袁懷紹等。
鄭寶德:辯方指控狀有缺陷
慕尤丁辯護律師拿督鄭寶德隨後在庭外受訪時說,在申請撤銷濫權控狀方面,辯方主張控狀是有缺陷的,基於2項理由,即控狀內容沒有詳列慕尤丁在相關控狀的上游罪行,即濫權基礎的細節,讓辯方處於辯護劣勢。
“另一項理由也同樣重要,是法律觀點,即我們主張控狀沒有透露法律上所涉及的罪行。”
他說,將會在高庭就這些論述進行爭辯,以尋求法庭撤銷慕尤丁面對的濫權控狀。
慕尤丁是於3月10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對6項濫權受賄及洗黑錢控狀,分別是4項利用職權為土團黨收賄2億3250萬令吉,以及2項收取非法活動收益的控狀。
慕尤丁隨即於3月13日,在沙亞南地庭面對另一項涉及500萬令吉的洗黑錢控狀。
他對所有控狀否認有罪,獲准以200萬令吉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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