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6日訊)民興黨領袖擔憂,沙巴憲法第6(7)州元首委任沙巴首長條件條款被刪除後,或會開創讓官委州議員有機會出任沙巴首長的先河及機會。
民興黨署理主席拿督達勒雷京今日指出,上述條款在當年制定時旨在避免有人透過官委州議員的“後門方案”奪權,以及讓州元首在判斷首長人選時有明確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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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同,官委州議員是在州政府成立後才委任,不是在大選後用來組織州政府。
他指出,過去的條款清楚闡明,首長必須是來自在大選中參選且贏得最多議席與獲多數州議員信任的政黨領袖出任。
“在該條款刪除後,是否意味著只要獲得州議會多數州議員支持,就算他是官委州議員,也可獲州元首委任為沙巴首長?這些都是我們擔憂的問題。”
達勒雷京也是摩約區州議員,他今日在民興黨總部針對州議會通過刪除州憲法第6(7)條文修憲案一事置評時指出,隨著反跳槽法修憲案同樣在昨日於州議會獲出席州會的朝野州議員一致通過,黨主席的決定變得重要,這也讓官委州議員有更多的操作空間。
他說,若有官委州議員成功說服政黨主席支持他出任首長,各黨州議員礙於違反黨意會觸犯反跳槽法,只能乖乖就範,支持該名官委州議員。
“他(官委州議員)甚至無需參選,只需透過官委方式出任官委州議員,再一步步操作,就可取代組建州政府時的首長,出任新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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