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朱太太,发展商在多年前通知业主前往律师楼办理公寓的分层地契手续,可是那时我的小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支付手续费,也不晓得错过办理分层地契在后来需要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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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卖房屋,可是手上没有地契,可以卖房屋吗?听说发展商已经被接管,这样要如何卖房屋?
答:对公寓业主来说,分层地契是重要的文件,大家应认真看待,尽量争取时间办理转移手续,避免后续工作更加麻烦。
林若辉律师表示,分层地契的重要性在于:
一、可以作为共管公寓/公寓拥有权的证明;
二、可以用作向银行领取融资贷款的文件;
三、公寓业主有了分层地契,可以成立管理公司(MC),然后聘请专业公司来管理公寓的维修事项。
最重要的是,拥有分层地契可以不必担心,万一发展商清盘,地契尚未转移给业主的麻烦事。
假如延迟移交分层地契,根据总地契,土地的合法性是属于发展商,公寓业主无法证明自己在单位的拥有权。
在马来西亚,分层地契(Strata Title)是3种类型地契之一,另外两种是总地契(Master Title)和个别地契(Individual Title)。
土地地契是每个产业的业主,需要妥善保管的重要文件,在发展商通知可以办理,就要尽快前往律师楼,办理地契的转移手续。
分层地契可证明拥有权
简单的说,分层地契是分层产业当局发布的地契,这意味业主和其他共管公寓/公寓单位,建在一块共同拥有的土地上,惟有通过拥有分层地契,才能证明自己在房产单位的拥有权。
由于这个缘故,分层产业的业主,肩负共同承担共用设施,例如游泳池、健身房、电梯、多用途厅堂的维修责任,每个月的管理与服务费由业主分担。
坦白说,一张分层地契可以证明业主拥有的公寓,其建筑面积所占的份额、附属空间或资产,例如停车位的数目等等。
关于没有分层地契是否可以卖屋子的问题,林律师说,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前业主(现在是卖方)尚未以他的名字注册产权,但他可以和新买主签署转让契约(DOA),这份契约将卖方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买方。
假如在进行买卖时,发展商尚未办理转移分层地契手续,不过当发展商日后进行地契转移,将会把地契注册在新买主的名下。
不过,假如发展商之前通知业主办理,但是业主错过了在预定时间内处理好,需要发展商向有关当局另外提出申请,才可以进行地契的转移手续。
若发展商清盘
办分层地契更耗时
万一发展商被清盘,或是被官方财产托管人接管,程序又不一样,而且比较花时间,最好是跟买方说明这样的情况,如果买方愿意等就可以进行。
一旦有了买家,这些可以交给律师楼处理,不晓得朱太太公寓是在哪个州属,最好是联系产业所在州属的律师楼,由他们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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