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朱太太,發展商在多年前通知業主前往律師樓辦理公寓的分層地契手續,可是那時我的小生意資金週轉困難,沒有多餘的錢支付手續費,也不曉得錯過辦理分層地契在後來需要面對的問題。
ADVERTISEMENT
現在要賣房屋,可是手上沒有地契,可以賣房屋嗎?聽說發展商已經被接管,這樣要如何賣房屋?
答:對公寓業主來說,分層地契是重要的文件,大家應認真看待,儘量爭取時間辦理轉移手續,避免後續工作更加麻煩。
林若輝律師表示,分層地契的重要性在於:
一、可以作為共管公寓/公寓擁有權的證明;
二、可以用作向銀行領取融資貸款的文件;
三、公寓業主有了分層地契,可以成立管理公司(MC),然後聘請專業公司來管理公寓的維修事項。
最重要的是,擁有分層地契可以不必擔心,萬一發展商清盤,地契尚未轉移給業主的麻煩事。
假如延遲移交分層地契,根據總地契,土地的合法性是屬於發展商,公寓業主無法證明自己在單位的擁有權。
在馬來西亞,分層地契(Strata Title)是3種類型地契之一,另外兩種是總地契(Master Title)和個別地契(Individual Title)。
土地地契是每個產業的業主,需要妥善保管的重要文件,在發展商通知可以辦理,就要儘快前往律師樓,辦理地契的轉移手續。
分層地契可證明擁有權
簡單的說,分層地契是分層產業當局發佈的地契,這意味業主和其他共管公寓/公寓單位,建在一塊共同擁有的土地上,惟有通過擁有分層地契,才能證明自己在房產單位的擁有權。
由於這個緣故,分層產業的業主,肩負共同承擔共用設施,例如游泳池、健身房、電梯、多用途廳堂的維修責任,每個月的管理與服務費由業主分擔。
坦白說,一張分層地契可以證明業主擁有的公寓,其建築面積所佔的份額、附屬空間或資產,例如停車位的數目等等。
關於沒有分層地契是否可以賣屋子的問題,林律師說,在這種情況下,儘管前業主(現在是賣方)尚未以他的名字註冊產權,但他可以和新買主簽署轉讓契約(DOA),這份契約將賣方的所有權益轉讓給買方。
假如在進行買賣時,發展商尚未辦理轉移分層地契手續,不過當發展商日後進行地契轉移,將會把地契註冊在新買主的名下。
不過,假如發展商之前通知業主辦理,但是業主錯過了在預定時間內處理好,需要發展商向有關當局另外提出申請,才可以進行地契的轉移手續。
若發展商清盤
辦分層地契更耗時
萬一發展商被清盤,或是被官方財產託管人接管,程序又不一樣,而且比較花時間,最好是跟買方說明這樣的情況,如果買方願意等就可以進行。
一旦有了買家,這些可以交給律師樓處理,不曉得朱太太公寓是在哪個州屬,最好是聯繫產業所在州屬的律師樓,由他們協助辦理。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