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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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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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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42am 29/05/2023

购屋者

烂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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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

爛尾樓夢魘系列一 |  爛尾樓 購屋者永遠的痛

文/伍咏敏   

什麼是爛尾樓 ?

根據大馬地方政府發展部,“爛尾樓”分成3種:
1.遲交屋
2.病態項目
比預期進度相比,延遲超過30%或買賣協議已到期的項目。
3.擱置項目
●無法在買賣合約期限內完成,且建築工地連續6個月沒有顯著的活動;或者
●發展商根據1966年公司法第218條,向高庭登記了清盤申請;或者
●公司已被接管人及管理人接管;或者
●發展商以書面形式向房屋官員承認無能力完成項目並由地方政府部長根據118法第11(1)(c)條文確認為擱置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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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購屋者而言,購屋或投資產業面對最大的風險,就是買到“爛尾樓”。掏空了積蓄買房,到頭來卻是爛尾噩夢和不懂何時才完工的家。

縱觀大馬的產業市場,“爛尾樓”比率不大,但最新數據顯示出有增長趨勢,更驚人的是,就連政府旗下的一馬房屋計劃(PR1MA)機構和國家房屋有限公司(SPNB)發展所發展項目也被列入爛尾行列。

專家認為,雖然相對整個產業領域而言,“爛尾樓”的數量屬冰山一角,但往往中招的是最脆弱的低收入群體,對他們的影響尤其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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