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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06pm 29/0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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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曼控冒犯依斯邁及政府 地庭9及10月審理

洛曼被控冒犯沙比裡及政府 · 地庭擇定9月5日開始審案
地庭擇定從9月5日開始審訊洛曼(中)被控冒犯前首相沙比利及政府的案件。(馬新社圖)

(吉隆坡29日訊)地庭將從9月開始,聆審巫統最高理事拿督涉嫌通過社交媒體發佈冒犯前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和的帖文,而面對兩項控罪的案件。

案件在今天過堂時,地庭法官普莉西雅聆聽吉隆坡檢控組主任拿汀卡米查提出的申請之後,擇定9月5、6、7、11和18日,以及10月9、10、11、23和24日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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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米查說,控方被告知洛曼提呈的陳情書仍在總檢察署,並指控方將在下一次過堂時提呈證人的證詞。

將傳召10控方證人出庭

她也說,多達10名控方證人將被傳召出庭供證。

洛曼的辯護律師羅根艾斯甘達不反對上述審訊日期,接著法官擇定8月1日聆聽辯方提呈陳情書的狀況。

現年50歲的洛曼在去年9月1日面控時,否認有罪。

洛曼被指通過名為“Lokman Noor Adam Official”的臉書專頁犯下上述罪行,意圖傷害他人感受。

首控狀指出,洛曼於2022年8月20日晚上11時16分,發佈針對時任首相的帖文;該帖文隨後於同年8月24日早上8時15分,在武吉免登同善路的一棟公寓被讀取。

根據次控狀,洛曼於2022年8月22日晚上10時28分,發佈針對政府的帖文;相關帖文於同年8月23日早上11時30分,在冼都路的一間餐館被讀取。

洛曼的兩項控狀皆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以及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33(3)條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長達一年,或兩者兼施,以及如果在罪成後重犯,則每天罰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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