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3项涉及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黑钱案,将于8月18日再次进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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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阿斯鲁夫副检察司在今日的案件管理中,告诉承审法官慕尼安迪,纳吉为寻求检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终极判决而提出的申请,已审结。
他说,但还有另一个事项,那就是英国国王律师乔纳森莱德劳为寻求在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终极上诉阶段中出任纳吉的辩护律师,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纳吉申请换律师8月10审
虽然纳吉申请检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终极判决的案件已审结,但乔纳森莱德劳申请在有关案件中担任纳吉代表律师的上诉申请还未审结。
阿斯鲁夫指出,联邦法院已择定8月10日审理这项上诉申请。
“我接获指示,以申请将此案的案件管理日择定在8月10日之后,以让控方告诉法庭有关上诉申请的进展。”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辩方不反对控方的上述要求。
他也说,如果有关的上诉申请结果对辩方不利,辩方希望尽早进行此案的审讯。
阿斯鲁夫随后也证实,会待乔纳森莱德劳的相关上诉申请审结后,才进入这宗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黑钱案的审讯。
慕尼安迪最终择定8月18日再次进行案件管理。
2019年2月3日,纳吉面对3项洗黑钱控状均不认罪,否认通过名为“Amprivate Banking”的银行户头接受27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他被控于2014年7月8日在拉惹朱兰路大马银行集团大厦的大马银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或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纳吉原在地庭面控,但应控方的要求,案件于2019年3月13日转移到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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