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需要足夠的新聞空間,才能做好監督政府的工作,希望部長明白當中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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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數字通訊部聯合馬新社舉辦的國家記者日(HAWANA),從27日開始一連舉行3天。相關活動吸引公眾目光,讓人們關注媒體的操作情況,當中包括成立大馬媒體理事會的倡議。
談論多年的大馬媒體理事會,在團結政府的支持下,有望落實。目前各種相關工作已緊鑼密鼓地開展。數字通訊部長法米透露,政府起草成立大馬媒體理事會的法案,預料最遲會在明年3月提呈國會。
早在敦拉薩時代,就出現設立媒體理事會的倡議,奈何途中一波多折,只聞樓梯響,至今未能成事。2018年,希盟上臺執政,此事重見曙光;2019年,內閣同意設立媒體理事會。然而2020年發生“喜來登政變”,在政治動盪、風起雲湧的大局勢中,設立媒體理事會一事被淹沒,不了了之。
2022年大選後,團結政府執政,法米出任數字通訊部長,而成立媒體理事會是該部的主要舉措之一。
在政府和部長的支持下,媒體理事會的誕生,不是大問題,但當中仍有一些狀況需要關注。
不少媒體工作者一直以來都支持設立媒體理事會,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要擺脫官方的箝制,以取得更大空間和自由,獨立且專業地進行新聞工作。
換言之,相對於官方的管制或指指點點,媒體更希望能在業界內部,以專業的方式來處理新聞問題。這是要以“自律”取代“他律”。
政府支持設立媒體理事會,固然是好事,顯示當局認同賦予新聞界更大的空間。由於媒體理事會的重點是在於“自律”,而非官方的“他律”,因此官方在理事會內的角色備受關注。
簡言之,媒體理事會不能蒙上官方色彩,更不能由官方主導。據悉,媒體理事會的成員將涵蓋廣泛的利益相關方,包括新聞工作者、學術人員、非政府組織代表,以及政府機構代表,這種多元的成員結構,相信可保障該理事會的獨立性。
設立媒體理事會將會是國家新聞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媒體理事會的成立不但可以開拓更大的新聞自由空間,降低官方的干預,而且還有助於提升媒體的職業倫理,防止新聞道德沉淪。尤其是近年媒體環境產生變化,假新聞湧現,更需要媒體同仁秉持媒體倫理,做好把關的工作。
另一方面,媒體理事會也能凝聚同業的力量,共同擔起職責,扮演好“第四權”的角色,有效監督行政權。
不過,為確保媒體理事會能良好發揮功能,促進新聞業向上提升,政府須先廢除一些備受爭議、管治媒體的法律。
眾所周知,這些年來,大馬的新聞自由受到一定限制,諸種法令例如《1984年印刷與出版法令》,猶如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懸於媒體頭上,對媒體工作造成影響。
若政府不廢除相關法令,繼續以此管治媒體,那麼在媒體理事會成立之後,媒體將會面對更嚴重的“雙重管治”,比之前多了一層束縛,根本沒有達到“鬆綁”的目的,更別談新聞自由的擴大!
今天的媒體面對諸種挑戰,需要跨前一步,媒體理事會的設立將是一個契機(前提是廢除箝制媒體的法律,讓媒體理事會發揮良好作用),能幫助媒體打開更大的空間,往上提升。
首相安華在國家記者日開幕儀式上致詞時說,媒體工作者應該獲准無畏無懼地批評政府;首相歡迎媒體作出批評,是一種開明與進步的表現。而數字通訊部長法米則說,大馬需要的不僅僅是中立的媒體,更需要勇於發言、無畏、不偏不倚的媒體。
是的,我國需要這樣的媒體,惟如果政府繼續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懸於媒體頭上,這種情況並不利於媒體履行職責。媒體需要足夠的新聞空間,才能做好監督政府的工作,希望部長明白當中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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