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31日訊)韓國演藝圈4月爆出某6人男團成員A某強制猥褻和性侵同組合的隊友B,首爾中央地院昨開庭審理,以強制猥褻及疑似性侵等罪嫌,判決A某2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接受性教育課程80個小時,網民對於A躲過牢獄之災都感到忿忿不平,痛批“恐龍法官”,而且A演出的電影,最近還在電影節放映,引發不少爭議。
現為6人男團成員的B,於練習生時期遭隊友A猥褻至少3次。B忍無可忍,2021年向首爾江南警局報案,A應訊時坦承大部分犯行,但辯稱“當時喝太醉了,不記得了”,今年1月被以強制猥褻、類似強姦等罪嫌起訴後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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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受害人達成和解
據指控,A某在2017年至2021年期間在宿舍和練習室等地觸摸了B,並涉及類似強姦的行為。儘管A承認了強制猥褻的指控,但對類似強姦的指控進行了否認。然而,法院根據受害者的陳述具體且一致,認定對A某的所有指控成立,最終判處A有期徒刑兩年半,緩刑3年,並要求他接受8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
法院認為,“從犯罪手法、次數及受害人的年紀等來看,犯行非常不好,受害人看起來感受到相當大的不適與精神苦痛。考量到A坦承錯誤,表現出反省的態度,與受害人也達成和解,沒有任何前科的初犯等,綜合以上原因做出判決”
網民要求公開名字
韓媒《首爾新聞》報道,A在線上時演出的戲劇作品,最近在某電影節放映,不過許多粉絲被矇在鼓裡,不知道A的犯行,持續在社群網站轉貼電影上映消息,留下為A加油打氣的訊息,令人大為反感 。網民紛紛要求公開A的名字,也有人持反對看法,認為這樣受害人B的身分也會隨之曝光,不希望受害人二度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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