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高庭今日擇定7月11日聆審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提出要求法庭撤銷他4項濫權控狀的申請,相關控狀涉及的金額達2億3250萬令吉。
慕尤丁豁免出席今天的案件管理程序,其代表律師拿督鄭寶德在庭上說,申請方在撤控申請方面提出2個理由,即控狀內容不詳細,另一個理由為無先例的新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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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申請方提出的抗辯理據會很長,因此向法庭要求2天聆審日,即7月10日和11日。
法官拿督莫哈末賈米爾隨後擇定7月11日聆審慕尤丁的撤控申請,並諭令雙方律師在7月11日的兩個星期前呈交書面陳詞。
慕尤丁是在4月18日,透過Chetan Jethwani & Co律師樓入稟撤控申請,聲稱控方有責任具體說明犯罪是如何進行的,以確保他作為被告的權利受到聯邦憲法的保護,並確保他得到公正的審判。
他說,所有針對他的指控都是濫用程序,並違反了刑事程序法典154條文,因為沒有具體說明他是如何濫用職權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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