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首相拿督斯里安華代表律師阿里夫本傑明證實,沙亞南高庭批准給予安華多2個星期的時間,針對前首相敦馬哈迪起訴他並索償1億5000萬令吉一案入稟答辯書。
根據英文報章《新海峽時報》,阿里夫本傑明是在此案今早進行案件管理後,證實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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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高庭已擇定在7月7日,進行下一次的案件管理。
早前,安華已在5月17日提呈他的出庭通知。
97歲的馬哈迪是在5月5日通過拉菲克律師樓入稟沙亞南高庭,並將安華列為唯一的答辯人。
他指控安華於3月18日,在沙亞南美拉花蒂體育館舉行的公正黨全國特別代表大會上誹謗他,指控他種族主義,並在擔任首相22年的任期內為自己和家族斂財。
當時,安華不點名表示“過去掌權22年及另外22個月的人”利用了自己的職位為自己和家族斂財,並說這個人還埋怨他不再掌權後,馬來人就失去了一切。
馬哈迪解釋,自己在擔任首相的任期內或卸任後,從未被指控或在濫權及濫用公款的罪名下被定罪。
他聲稱安華髮表的言論是令人質疑、毫無根據且只是根據媒體報道“聽說”而來的。
作為起訴人的馬哈迪向安華索償5000萬令吉的一般損失賠償,以及1億令吉的懲戒性賠償。
他也要求安華進行書面道歉,並召開特別新聞發佈會為他所發表的言論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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