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繼總檢察署二度駁回Crackhouse Comedy俱樂部聯合創辦人裡扎尋求撤銷他面對的3項在社交媒體發佈觸及種族敏感視頻的控狀後,裡扎可能會再次提呈陳情書。
裡扎代表律師普拉溫對地庭法官普莉希拉說,控方今日才告知該陳情書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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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案有新進展,我們很大可能會再向總檢察署提呈多一份陳情書,我們需要時間獲得當事人的指示。
“我們請求展延原定於6月1及2日的審訊日期,請求法庭擇定新日期,以便我們能取得有關第三份陳情書的答覆。”
主控官諾哈斯琳達副檢察司證實,被告提呈的第二個陳情書已被駁回,並要求辯方立即向總檢察署提呈新的陳情書。
展延審訊 13日過堂
地庭擇定於6月13日為第三份陳情書進行過堂,並展延6月1及2日的審訊日期。
總檢察署1月20日駁回裡扎提呈的陳情書,後者再於4月6日提呈第二份陳情書。
40歲的裡扎被控於2022年7月4至6日,透過臉書個人名字“Rizal van Geyze”、Instagram“rizalvangeyzel”及TikTok “rizalvangeyzel”發佈低俗內容,意圖傷害他人感受。
上述三則內容是於2022年7月13日下午1時17分,在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部網絡及多媒體罪案調查組辦公室經人讀取。
3項控狀牴觸198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33(3)條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入獄最高1年,或兩者兼施,以及若定罪後繼續犯罪,每日罰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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