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1日讯)联邦法院择定于8月21日聆审伊斯兰姐妹组织寻求上诉准令,以撤销雪州宗教机构将其标签为“异端”的伊斯兰裁决。
该组织代表律师苏兰德拉及雪州伊斯兰教理事会(MAIS)代表律师尤斯法里扎向马新社证实上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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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三司是于3月14日以2对1多数裁决,驳回该组织寻求撤销雪州伊斯兰裁决所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维持高庭裁决。
上诉庭裁决,雪州伊斯兰裁决委员会的伊斯兰裁决不是最终裁决,不能透过司法检讨挑战。
高庭是于2019年8月27日驳回该组织的司法检讨申请,该组织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在民事诉讼中,兴讼人必须先取得准令,过后才能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伊斯兰姐妹组织是在公司法令下注册为SIS论坛(马来西亚)。
在2014年7月31日由雪州政府颁布宪报的伊斯兰裁决指出,伊斯兰姐妹组织、任何个人,以及宣扬异端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意识形态的组织,已乖离伊斯兰教义。
该裁决也下令,应查禁和没收任何含伊斯兰自由和多元主义观点的出版物,以及进一步指示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审查,违反伊斯兰教义和伊斯兰法的社交网站。
联邦法院择定此上诉准令申请于5月15日进行案件管理。
10法律问题待定夺
伊斯兰姐妹组织在其准令申请通知书中,提出10道待联邦法院定夺的法律问题。上述问题包括,伊斯兰裁决一旦援引2003年伊斯兰行政(雪州)法令第48(6)条文颁布宪报,是否是属于一种形式的附属法及/或授权立法。
另一道问题指出,民事法庭是否有司法权对伊斯兰裁决或将它颁布宪报一事进行司法复核,因为一旦颁布宪报,附属法或授权立法一般上是可供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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