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1日訊)聯邦法院擇定於8月21日聆審伊斯蘭姐妹組織尋求上訴準令,以撤銷雪州宗教機構將其標籤為“異端”的伊斯蘭裁決。
該組織代表律師蘇蘭德拉及雪州伊斯蘭教理事會(MAIS)代表律師尤斯法裡扎向馬新社證實上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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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三司是於3月14日以2對1多數裁決,駁回該組織尋求撤銷雪州伊斯蘭裁決所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維持高庭裁決。
上訴庭裁決,雪州伊斯蘭裁決委員會的伊斯蘭裁決不是最終裁決,不能透過司法檢討挑戰。
高庭是於2019年8月27日駁回該組織的司法檢討申請,該組織隨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在民事訴訟中,興訟人必須先取得準令,過後才能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伊斯蘭姐妹組織是在公司法令下注冊為SIS論壇(馬來西亞)。
在2014年7月31日由雪州政府頒佈憲報的伊斯蘭裁決指出,伊斯蘭姐妹組織、任何個人,以及宣揚異端自由主義和多元主義意識形態的組織,已乖離伊斯蘭教義。
該裁決也下令,應查禁和沒收任何含伊斯蘭自由和多元主義觀點的出版物,以及進一步指示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審查,違反伊斯蘭教義和伊斯蘭法的社交網站。
聯邦法院擇定此上訴準令申請於5月15日進行案件管理。
10法律問題待定奪
伊斯蘭姐妹組織在其準令申請通知書中,提出10道待聯邦法院定奪的法律問題。上述問題包括,伊斯蘭裁決一旦援引2003年伊斯蘭行政(雪州)法令第48(6)條文頒佈憲報,是否是屬於一種形式的附屬法及/或授權立法。
另一道問題指出,民事法庭是否有司法權對伊斯蘭裁決或將它頒佈憲報一事進行司法複核,因為一旦頒佈憲報,附屬法或授權立法一般上是可供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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