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交警違例泊摩托被保安人員鎖車輪後,警方也會開罰單給他!
自網上流傳交警把摩托車亂停在殘障人士泊車位,遭保安人員鎖輪及罰款的視頻引起網民熱議後,警方下午也發文告證實此事,並表示會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79(2)條文對事件展開調查,同時已向涉及警員開出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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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警區主任莫哈末法克魯丁助理總監發表文告指出,警方於今日通過社媒發現與事件相關的照片後便立即著手展開調查,並得悉事件是在5月29日早上11時30分發生。
他強調,警方並不會向任何牴觸法律條規的道路使用者妥協,即便是執法人員也將被採取嚴厲對付行動。
根據瞭解,在上述法令下,違例者可被罰款最低300令吉及最高2千令吉。
在這之前,花樂白沙羅(Flora Damansara)公寓管理層接受星洲日報電訪時證實網傳的視頻事件,發生在他們的公寓,並強調管理層是在接到住戶的投訴後,指交警摩托車停在殘障人士泊車位,而且阻礙別人,才會鎖輪。
管理層最後向涉及的交警收取20令吉,作為開鎖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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