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患有抑鬱症的母親3年前不堪照顧21歲智障兒子的壓力,以膠枱布綁成繩狀勒斃兒子,然後割脈服藥自殺未遂。被告早前以減責神志失常承認誤殺罪,2名精神科醫生診斷被告患有複發性抑鬱症,有再次自殺或使用暴力的風險,高庭法官李素蘭2日下判時指出,經衡量後決定接納醫生建議,判被告入精神病院1年接受治療。
現年49歲的被告陳雪萍承認於2020年9月4日至5日期間,在葵涌邨住所內誤殺長子黃髮麟。根據案情,被告當晚萌生與長子同歸於盡的想法,便把一塊膠枱布綁成繩狀,將長子勒死。法醫驗屍報告稱,死者直接死因為繩索勒頸致窒息,以及服用精神神經安定劑氨磺必利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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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李素蘭指出,這是一起家庭悲劇,她對涉案家庭因本案所面對的傷痛深表同情,尤其是被告親手殺死心愛兒子,同時嘗試了結自己生命,相信被告所面對的傷痛會持續不斷。被告自2020年9月起關押至今,死者的弟妹期間缺乏母親培育及照顧,被告丈夫特意辭職全心照顧子女,現需接受綜援以及壓力輔導。
法官判刑時提及兩名精神科醫生報告均指出,被告患有複發性抑鬱症,現時只完成一半的康復治療,曾因抑鬱症而殺人及使用暴力,再度自殺及使用暴力的風險高,需要藥物治療及心理輔導,以控制病徵及學習再次面前壓力時如何控制與處理,適合判處醫院令1年。
辯方的精神科醫生報告則指出,被告在家照顧死者所引起的壓力源頭現已不存在,被告已反省並願意接受治療,亦希望早日與家人團聚,懇求法官不要判她入精神病院。
法官瞭解被告案發時是因兒子的行為及與丈夫爭執,才會突然失控殺害兒子,亦同意被告愛惜家庭,盡心盡力照顧家庭,但法庭不能忽略被告現時的精神狀態。
法官認為被告希望接受治療的需要流於表面,獲釋後未必會完全配合治療,判處醫院令才可有助被告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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